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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花木兰“正名”?

2006-08-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江苏省宿迁市 孙正龙 我有话说

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在中华大地流传1000多年,可谓家喻户晓。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玉堂最近却语出惊人:花木兰其实不姓花,而是姓朱。对于这一“惊人”发现,媒体兴奋地称为“湖北专家为西汉女英雄正名”。

的确,历史记载中是有个代父从军的“木兰”姓“朱”的,这不是什么“惊人”发现,此说早

见于史书。而花木兰则不是历史上的那个朱木兰,而是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出自明代文学家徐渭根据《木兰诗》编创的杂剧《雌木兰》(亦名《木兰女》或《代父从军》)。后来昆曲、京剧以及许多地方戏都加以移植,使得“花木兰”形象定格化。其中豫剧《花木兰》影响最大,人们一提起花木兰,便会与豫剧大师常香玉的舞台形象联系在一起。因此,所谓“正名”,其实是把艺术形象与历史人物相混淆的结果。当然,她们之间是有渊源关系的,对其确切表述应该是:历史上的“朱木兰”是艺术形象花木兰的原型。

文学常识告诉我们:艺术作品中的人物是作家根据现实生活或者历史事实创作出来的独特的“这一个”艺术形象。这些形象并非凭空杜撰,往往来自现实生活,或者以某个特定的人作为原型,或者是“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有的虽然用了历史人物的实名,而情节、细节却并不都是那个历史人物的。作为艺术形象的花木兰,经过长期艺术加工和再创作,与历史上的朱木兰已经完全不能等同了。就如史书《三国志》中的那个政治家曹操,和小说《三国演义》中的“奸雄”曹操决不是同一个人一样,郭沫若曾要为曹操翻案,其实是把历史与文学相混淆了。

像这样有些哗众取宠的研究成果,我们已经见得多了:从近年来的“关公好色”“孔子是个美男子”到近来的“孙悟空是山东人”“索菲娅公主是韦小宝情人”等,就像走马灯一样一晃而过,没有给人留下什么好印象。因此,专家的职责就是要引导社会,给社会适时指点,尤其是要对一些世俗现象进行纠正和矫治,而决不是迎合。如果跟在世俗的后面去搞“娱乐化研究”,那就有违专家的角色定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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