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当我们用“高级”和“低级”来判断进化的历程,并自以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进化程度最高的生物,这种对进化论的理解是拉马克意义上的,还是达尔文意义上的?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问题。事实上,拉马克的阴魂
不散,而我们却还自以为早就超越甚至抛弃了他。
生命生生不息,不息的绝不是有形的实体,而是无形的秩序;正如历史上真正不朽的的也就是思想,而非物质。薛定谔对他自己提出的波动方程的理解也是如此,所以,他才会认为粒子(实体)无非是波包(形式)的一种集合。亦即,世界在根本上就是形式的集合。
《科学名著赏析・生物卷》,陈蓉霞编著,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18.00元
据有关部门最新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6年来持续下降。对于图书作者来说,这实在是一个令人不安的消息。不由得想到由我编写的新作《科学名著赏析・生物卷》刚刚面世。这书名,似乎就不合时代气息:科学难免令人感到生硬,总不如随笔、传记或戏说那样的作品通俗有趣吧;再加上“名著”一词,嗨,如今都是什么时代了,读者想读的是那些紧贴时代立竿见影的作品,如《哈佛女孩》、《谁动了我的奶酪》之类,而名著,在一般读者心目中,岂不就是过时的老古董,只宜远观不宜近读?可我就是做了这么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为生物学史上的名著写传,内心盼望有更多的读者不只是远远观赏,而是走近它们,感受它们那独特的气息。
在这本书中,我选编的9本书分别为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拉马克的《动物哲学》、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人类的由来》、贝尔纳的《实验医学导论》、摩尔根的《基因论》、杜布赞斯基的《遗传学与物种起源》、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及其威廉斯的《适应与自然选择》。时间跨度从1628年《心血运动论》到1996年《适应与自然选择》(初版问世于1962年),学科主要涵盖生理学及遗传学、进化论。这套书的每本书都有大意以及核心章节的选编,还有就是赏析。如此安排的好处在于,读者对每本书都能有个大致了解,通过核心章节的阅读,可直接领略原作者的写作风格及该书精髓,而赏析部分则有助于读者把握该书及其作者的背景资料,通过名著来走近那些科学伟人,以及加深对于内容的理解。
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是我选的第一本书。如今关于血液循环的知识已成为我们常识的一部分,以至很少有人会去关心它最初被提出时有过一番怎样的曲折,哈维的论证何以成立。最后我作出了这样的点评:中国两千多年前的《内经》中就有“心主身之血脉”、“经脉流行不止,环周不休”的说法,以至有人这样认为,我们的先人老早就有了血液循环的思想,言下之意,哈维的工作没有什么了不起。但读过《心血运动论》,我们才会明白,就对于血液循环的这一事实的完整描述而言,这种说法极为肤浅且毫无说服力。哈维所做的观察、实验等等,均成为近代生理学的标准做法,同时也标志着西医的独立成熟。我以为,今人读《心血运动论》这样“古旧”的书,重点不在学习知识,而在于藉此体会真正的科学方法究为何物。
关于拉马克,由于他是达尔文之前的博物学家、进化论者,故今天少有人知道他的大名,更不用说他的学说的主要思想了。略知生物学的,若是提起“获得性遗传”,大多还能知道这出自于拉马克,由于今天的分子遗传学尚未找到获得性遗传的正面证据,而负面证据倒是板上钉钉,因而拉马克的思想似乎是判定了“死刑”。其实,拉马克的核心思想还不在于他的“获得性遗传”,而在于他认为,所有生物都有一种体制上渐趋复杂的能力,亦即进步能力。其实这种对进步的信奉,主要来自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18世纪的法国启蒙学者深信,人类社会存在着进步倾向,明天会更好,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拉马克只是把这样的信念移入了进化理论之中。然而,判断“进步”需要一种标准,它还意味着后者一定要胜过前者。这种过于强烈的价值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已超出了科学客观性所能承受的范围,这才是拉马克理论的关键性失误,而后来的达尔文则竭力避免这样的用语,诸如高级与低级之类,他只是强调“适者生存”,而适者是无所谓简单与复杂、高级与低级之分的。在进化的舞台上,谁又能说如细菌这样低等的生物,就不如人类呢?在人-菌大战中,有时一个小小细菌在我们体内的繁殖、兴风作浪,兴许就会要了我们的命呢!然而,今天当我们用“高级”和“低级”来判断进化的历程,并自以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进化程度最高的生物,这种对进化论的理解是拉马克意义上的,还是达尔文意义上的?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问题。事实上,拉马克的阴魂不散,而我们却还自以为早就超越甚至抛弃了他。
众所周知,薛定谔是一名杰出的量子物理学家。但他却以一名物理学家的身份,来大谈生物学问题,之所以选中他的《生命是什么》一书,并不是因为他那杰出的身份,而是因为该书曾被誉为是分子生物学家的《圣经》,那些早期的分子生物学家,其中不少是学物理出身,大多是读了薛定谔的这本书之后,才投奔分子遗传学阵营的,可见这本书的影响之大。薛定谔在这本书中提出的一个猜测就是,基因是一种结构稳定的晶体,或说大分子,更重要的是,基因中包含着类似密码的排列,这就是关于遗传密码的设想,后来成为分子遗传学的主打概念。薛定谔关于密码的设想,其实与他的整个哲学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所谓密码,就是一种排列形式,而非实体。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基因就是“DNA链上一段特定的碱基排列顺序”。可见我们遗传给后代的,或者说,我们从父母处继承来的,并非是一种具体的物质,而是一种抽象的形式。生命生生不息,不息的绝不是有形的实体,而是无形的秩序;正如历史上真正不朽的的也就是思想,而非物质。薛定谔对他自己提出的波动方程的理解也是如此,所以,他才会认为粒子(实体)无非是波包(形式)的一种集合。亦即,世界在根本上就是形式的集合。由此我想到了一首唐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鬃毛衰”。能够唤醒我们内心深处记忆的,不正是一串串音符而非一个个具体的人物么?可见不变的恰恰是那形式而非实体。难怪我们相信,江山易移,本性难改。读到这里,薛定谔的想法对我们来说显得是多么亲切。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威廉斯的《适应与自然选择》一书。或许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更有知名度,但在我看来,威廉斯这本书就是道金斯一书的正式版。对于诸多生命现象,如性别的1:1组成、衰老为何不可避免、生殖与生存的孰先孰后,群体中的互助利它行为,等等,威廉斯都有从自然选择的角度出发所作的严谨论证。
回到本文开头的话题,名著,尤其是科学史上的名著,是否只可顶礼膜拜而难以直接亲近?但愿本文的介绍乃至对本书及本丛书其他品种的阅读,能令你直接感受名著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