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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尊重巴金的意愿

2006-10-1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陈所以 我有话说

整整一年前,作家巴金离开了我们。巴金为人民写作,他的著译共有一千二百多万字,他的作品影响了几代人。读者称他为“世纪良知”,国务院授予他“人民作家”的称号。巴金为人一贯低调,不喜欢张扬。他认为作家主要应该以作品与读者联系,而不是去开会、坐主席台、参加颁奖等社会活动。他的实际行动也是如此。他在生

前曾多次表示:“不要重建我的故居,不要花国家的钱搞我的纪念。”;“不要用我的名义建立巴金基金,设立文学奖”;1987年在阔别家乡27年后,巴金重返故乡,不要惊动任何人;他的日记不单独出版。巴金真是一个说真话,言行一致的人。

巴金百岁华诞的时候,读者通过多种方式对他表示祝贺。巴金逝世的时候,读者又通过多种方式对他表示哀悼。读者的种种心愿,都是真诚的,完全可以理解。但不管用哪一种方式来庆祝或怀念,都应该在理解巴金和尊重巴金的心愿的前提下来进行。

笔者发现,在媒体对巴金的报道中,某些记者竟说小说《激流三部曲・秋》中的觉新最后自杀了,显然他们只看过电视连续剧的《家・春・秋》,没有读过原著,对巴金的生平也并不了解。巴金在1923年与三哥一起离开成都,《激流三部曲》是30年代在上海写成的,而某报的记者却说《激流三部曲》是在成都正通顺街写成的。至于巴金晚年的力作《随想录》,相当多的年轻记者连书名都不知道。因而有人多次建议:年轻人,特别是媒体的记者,最好读一两本巴金的书。

许多敬重巴金的读者,希望恢复巴金在成都的故居。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巴金生前多次表示不愿意浪费国家钱财修复他的故居。相信巴金这一愿望,会逐步得到广大读者的理解。但某些主管部门热衷于炒作重建巴金的故居,反复在媒体上进行渲染,竟号称要斥资2亿。以至于人们不得不怀疑这种炒作具有商业目的,意在圈地和集资。巴金如果知道这种设想和举措,一定会深感不安。巴金曾表示,如果要纪念我,可以在故居旧址钉一个牌子:“作家巴金诞生在这里,并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巴金还说“只要双眼井在,我回四川还可以找到旧时的脚印。”这些不花钱或者只花极少的钱就可以办到的事,并未受到重视。故居的牌子至今未钉,双眼井并未如某些部门宣称的那样,升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卫生情况也不佳,以至前去凭吊和摄影的人还要自己打扫。1989年按照巴金《激流三部曲》景观建造成的成都百花潭“慧园”,已经成为打麻将和餐饮的场所,引起读者强烈的不满。不少人向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政府投诉,也在报刊曝光。有人说:“冰心老人所题的‘名园觉慧’,已经变成‘赌园克定’”。这也说明一个问题,目前国家并不富裕,许多地方需要扶贫,不必花巨资去恢复巴金的故居;即使修成,也没有资金维持和维修。如果用投资或集资的办法,则很难避免变成商业化的场所。有些单位从旅游角度出发,要把巴金变成品牌或名片,更与巴金做人的原则相悖。

还有些单位要以“巴金”两字命名,或以“巴金”的名义设立基金或奖金。巴金也曾多次表示不赞同这一做法。我们理解这些想学习巴金精神的好意,但不以巴金命名并不妨碍他们学习巴金精神。江苏无锡钱桥实验小学并未要求命名为巴金小学,却编写了一套供从一年纪级到六年纪级学习巴金的辅助教材,这就是一个值得参考的事例。

利用巴金的资料发财的现象也值得注意。有人专业摄影工作者曾以工作名义拍摄了大量巴金的照片,现在却高价出售,使人不敢问津。反过来还要责备与他合作过的编辑和有关人员。还有极个别的人借写纪念巴金的文章吹捧自己,也不可取。其实,宣传巴金的人,应该首先学习巴金的人品。

在去年巴金刚逝世时,某地出版的一本书,该书编辑在书中,细致地描述编辑本人与巴金的交往,难免会让读者觉得编选者在利用编辑出版此书的机会,借宣传巴金来宣传自己。还有人公开说巴金在四川出版《巴金选集》时曾拿过高稿酬。――而众所周知,巴金从“文革”后再开始写作,就公开声明自己不再拿稿酬,而且事实上巴金在四川和别的不少地方也确实没有拿。――关于这一点,巴金的亲属多次公开证实。当年巴金的公开声明不再拿稿酬并付诸实际,曾令许多其他一些作家多少有点尴尬;而此人不顾事实,公开说巴金拿了高稿酬稿费,无异于说巴金言行不一。此事曾令巴金十分不高兴。

巴金逝世一周年和诞生102周年的日子先后到来。如何纪念巴金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又摆在学者、媒体和读者面前。巴金说:“我不愿意让人记住我的名字,只要有时重印一两本我的作品,我就满意了。”斯人已逝。怀念巴金,就应该尊重巴金的意愿,学习巴金的精神,多读巴金和前辈作家的著作。这样巴金就会真正地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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