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总署高层详解大学社改制路线图

2006-11-29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陈香 我有话说

本报讯 11月25日,值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社庆20周年之际,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教育部相关主管领导和数十家大学出版社社长齐聚桂林,参加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承办的2006全国大学出版社出版体制改革研讨会。会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代表新闻出版总署,就社会各界所普遍关心的大学出

版社改制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另据记者了解,从今年开始,三部委将加快大学社的体制改革速度,“18+1”家大学社改制试点单位日前已经确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试点单位将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谈及大学社如何改制的问题,邬书林指出,改革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妥推进。“18+1”家大学社改制试点中,清华大学社、北大社、广西师大社等18家大学社将转为企业,而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在体制上成为按照事业单位经营的非赢利性学术出版单位。“大学社里有一些感到条件不太具备、或者不想继续做的我们不去追究,中央规定,我们订立明确的是路线图,不是哪一家大学社必须要有改革的时间表。”

邬书林指出,深化大学出版社改革是推进大学出版社发展的必由之路。大学出版单位二十多年出版改革的经验证明,早改早主动,迟改就被动,早改早发展,不改没出路。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深化大学出版社改革,加快大学出版社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前提性条件。

邬书林强调,改革关键是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反映出版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转企改制的基本要求,完成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处理好大学与大学出版社的关系,调动大学、大学出版社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大学出版社的发展。其次,要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资源、更好的条件促进出版业的发展。第三,出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文化工作和经济工作,一个合格的出版经理人,要付出经济和文化的双重劳动。所以,为了保证大学出版社的发展,要保证大学出版社管理层的相对稳定。

同时,邬书林还给大学出版界带来一个利好消息:“在这轮改革中,我们努力做到,正正经经做出版的、信誉良好的出版社不受出版资源的限制,不会因为书号的问题而影响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