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已向各下属单位下发了关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的通知。《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5795-2006)于2006年10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届时,沿用20年的10位书号将升至13位。
据介绍,这次ISB
ISBN为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的简称,目的是使每一种出版物都有一个惟一的、简单的识别号,以便于有效地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它由一组冠有“ISBN”代号的数码所组成,用以识别出版物所属国别地区(语言)、出版机构、书名、版本及装订方式。对出版业而言,ISBN除有助于图书出版、发行、经销、统计与库存控制等管理外,更便于出版物的国际交流;对图书馆等数据单位而言,ISBN可简化采购、征集、编目、流通、馆际互借等工作。
ISBN于1967年诞生于英国,1972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为国际标准正式颁布。我国于1991年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1993年开始在出版物上使用条码。2005年6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国际标准书号》(ISO2108:2005),国际ISBN中心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世界使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标识的出版物,其ISBN号由10位升至13位,与之配套使用的条形码同时使用13位书号条码。我国也已向国际ISBN中心承诺中国标准书号届时同步升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