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出版社转企改制后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首批7家列入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出版集团(出版社)已全部转为企业新一轮改革浪潮正扑面而来,前进中的困难与问题不可低估
国家电网公司出资
12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署
中国电力出版社的改制具体方式为: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唯一出资人,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纳入集约化管理范畴,并将在出版物中继续使用“中国电力出版社”作为简称。中国电力出版社是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首批授予的“全国优秀出版社”,2006年出版码洋3.1亿元,销售码洋2.9亿元,销售收入1.8亿元。
作为出版发行单位体制改革的示范性单位,电力出版社能以排头兵的身份走在新一轮改革的前列,除了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支持外,和该社多年来的经验积累是分不开的。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健介绍说:“早在2003年,出版社就进行了企业法人登记,采用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化经营,并为员工投入了五险一金,这些举措为出版社的顺利转企改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电力社的申请改制非常顺利,仅用4天就得到了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10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正式向新闻出版总署报批转制方案,31日即得到同意的正式批复,12月8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发放了有限公司经营执照和相关法律文件。
据悉,转企改制后的出版社将享受一系列实质性的优惠政策,比如:根据发展需要适当配置更多的书号、版号等出版资源,扩大出版范围,允许跨媒体经营;在财税方面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文化产品和文化劳务出口享受出口退税和不征营业税、从2004年至2008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这些实惠让那些正在筹备或者已经完成改制的出版社跃跃欲试。北京希望电子社是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所属一家具有较强出版、发行能力的出版单位,在种种优惠政策中,他们最感兴趣的就是跨媒体经营。该社陆卫民社长说:“我们最最需要的就是新闻出版总署在书号方面所给予的支持。”
转企改革势如破竹
有专家称2004年为文化体制改革的“破题之年”。4月初,经国务院批准,原为事业单位的中国出版集团正式转制为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以企业身份出现的出版单位。同年底,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进入2005年、2006年,转企改制更是势如破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2003年6月正式启动,中央共确定了9个省市、35个宣传文化单位作为试点,其中新闻出版系统有21家,占总数的60%。
此次改革重点集中在新闻出版领域。至2006年8月,作为试点的7家出版单位,包括6家出版集团(上海世纪、广东、辽宁、吉林出版集团,中国出版集团,中国科学出版集团)和1家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已全部完成转企改革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领导表示:通过改革解放了生产力,试点单位的经营业绩明显提高。两年多来的实践表明,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成功的。
2006年7月,以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标志的转企改制向更加纵深的方向发展。同时,总署对这些改革有“路线图”,但不定“时间表”,从实际出发,成熟一个改革一个。
《方案》规划指出,第二批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试点主要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出版单位和大学出版社,随后的2007年,转企改制的调研工作将重点集中在国家机关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群众团体、科研机构所属出版单位。2008年的调研重点在研究和推进中央直属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民主党派所属出版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全面推开。
但是出版业改革并非易事,甚至比预想更困难。
改革比预想中更加困难
有专家指出,出版单位转制企业面临一系列棘手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改革成本由谁承担的问题,如不良资产的处置、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下岗分流人员的安置补偿等。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既关系到改革的成效,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再者就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问题。目前我国新闻出版单位绝大多数都是国有的,要真正改企转制,必须首先通过授权经营来理顺产权关系。但一些由部委和行业组织等主管的出版社目前尚未确定专职部门来负责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对于某些出版社来说,这些问题比较容易解决,比如中国电力出版社,它的主管方国家电网公司本身就是企业,中国电力社是该企业中唯一一家文化事业单位,出版社的身份转换过程十分顺畅,而且改革成本有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大老板”来承担自然也是皆大欢喜。再比如,1999年成立的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从成立之始就具备了企业的身份,并于2000年6月加入中国科学出版集团。中科院向来在体制改革中走在前面,这对于科学出版集团的企业化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目前一些出版社还在摸索之中,人民交通出版社社长杨文银表示,出版社现在将工作重心放在练好内功、稳步发展上面,待将来时机成熟时,再借鉴他社经验搭乘改企的“班车”。还有一些专业类出版社则对转企改制表示出一定的担忧。中国铁道出版社副社长刘忠民表示:“铁道社专业化程度太强,其市场发育微弱缓慢,当前基本不具备改制的条件。如果强行转企改制,只能是死路一条。我们也在努力强化市场化建设,但现阶段还不急于走这一步。”总署在《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指出:在“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在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等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的同时,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这种对待改革的务实态度十分切合出版界的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