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日开始,南郑县法镇中学等5所学校停课让学生到附近的茶场去采茶,学生每天有定额,不去还得交“罚款”,这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4月6日《西安晚报》)
去年《焦点访谈》就报道了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的青山镇的一些学校为了创收,连续让学生到茶场采茶的事件。现在又逢春茶上市的季节,也是一年
孩子的学习时间就这样被学校轻易剥夺了。
不要商量,也勿需任何借口的大规模的采茶行动,借着从“实际出发”的幌子,进行得如火如荼。孩子们也只能服从,否则,等待自己的是罚款。一切都在强制执行,在弱者面前又是那样的“顺利”,我们不能说学校不知道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延长或取消学生的学习时间,然这种口头上的“贯彻执行”又何止于此。如此的种种可谓违法行为,有谁承担了责任?
要不是家长的极大不满,要不是有学生采茶摔断胳膊,恐怕像这种学生的“课外活动”还在进行中。从起初的小打小闹,相安无事,到学校尝到“采茶”甜头后的变本加厉,学校怎么也逃不脱利益的诱惑,而此种获利实是孩子们的劳务费,还是在本应属于他们的学习时间内完成的。再加上每人都要定额,完不成的还要罚款,学校就成了不折不扣的靠出卖童工赚钱了。想对学校说一声,创收别忘了孩子的安全。
学校到底有多穷!就是再穷也不能从孩子们身上想办法,这可是作为教育工作者的底线。但如今就是有人敢反其道而行之,常常是你如果追究起来,连上级主管部门也敢说不知道。足见事件的“复杂”性,有时即使处理了人,也根本起不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如何规范办学行为,我们的教育部门再也不能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