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已至,高校图书馆图书将面临闲置。其实,对公众来说,不只暑期,其他时间也很难进入高校图书馆。在我国,仅有北京及上海部分高校图书馆对外“部分开放”,但开放仍有众多限制――大部分高校图书馆不允许校外读者借书,两个直辖市外的众多高校图书馆对公众基本“关闭”(7月23日《国际先驱导报》)。
长
学校的建设经费虽然来自公共财政,但说到底花的还是纳税人的钱,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的文化和体育设施显然不能关起门来成为学校的私有财产,因此,在保证必要的教学条件,完成必须的教学任务之外,学校的体育和文化设施显然有惠及公众,满足间接出资人,也即纳税人需求的义务,而毫无将公众不加区分的视作“闲杂人等”,“禁止入内”的道理。
“图书馆不应只为特殊阶层服务,应该向一切愿意来图书馆学习的人开放。”早在17世纪,著名的德国图书馆学家诺德就提出以上观点。美国耶鲁大学图书馆采用全部开架的服务方式,无论是大学总馆、大学专业图书馆还是学科系(研究中心、所)和学院图书馆,对校(系、院)外读者都是完全开放的,校外读者不必提供任何证件就可以与校内读者享有除外借图书以外的同等权利,包括免费上网等。甚至,耶鲁大学图书馆已经成为游人必须参观的“景点”。人们进入其中,看到里面学生们的孜孜不倦,难免会受到感动,也更有坐下来一起阅读的冲动。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高校图书馆一直以来都重视社会化职能,而且,这种社会化服务还不仅仅是允许借阅这么简单。耶鲁的经验很值得借鉴,它的开放告诉我们,学校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不能仅供学校内部使用,它也应该讲究最优配置、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