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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只是个幌子

2007-08-0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傅一观 我有话说

《歌剧魅影》是一部歌舞片,情节简单得近乎直白,三角恋而已,片中的歌舞却十分优美,尤其女主角克里斯汀的演唱清新脱俗,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她

本身也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

两名男子同时爱上了克里斯汀这个女子:一个是世袭富贵的拉奥尔子爵,一个是自小遭到鄙弃、只能蜗居在地下室的神秘“魅影”。一场争夺过后,子爵口含正义,最终赢取了胜利,抱得美人归。而“魅影”却不可避免地成为邪恶的化身,因为他幽灵般的行踪与诡异的行为。

然而,影片对爱情之所以产生的交待近乎空白,只提及子爵与克里斯汀之间幼年时一段青梅竹马式的回忆。而“魅影”,却仿佛没有任何理由地爱上了克里斯汀。这究竟是19世纪贵族特有的浪漫宣言,还是歌舞电影独具特色的诗意?在我看来,这个三角恋实在苍白。爱情,只是个幌子。

“魅影”的面庞,一半是俊美的青年,在面具的映衬下愈发优雅、忧郁、冰冷。可是一旦面具摘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半脸横肉,如刀割火燎一般。这是他的悲剧之根,也成为他的原罪,使他饱受耻辱,最终促发他幼年时杀人的仇恨。一半是天使,一半是撒旦,正如他的音乐天赋与扭曲的心灵。

他对克里斯汀的爱并不是(或者不仅仅是)贪恋她的美貌,也不是欣赏她的歌喉,而是想通过对她的爱恋,对她演唱技巧的培训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表达对社会的不满。克里斯汀只是转载了他的音乐天赋,将他的才能展示在真实的舞台上。这一过程自克里斯汀幼年时便已开始实施。爱情只是其中的副产品。

拉奥尔子爵英俊有余却显得空洞无物。凭借荫继的财富与荣誉、短暂的与克里斯汀的童年回忆成为理所当然的白马王子。然而,在这一切之中,他却不存在了,他只是虚有其表的形象。他与克里斯汀的爱情凭空而来,虚幻得如同雾中的伦敦。

真正的问题不在爱情,而在于:“歌剧魅影”是怎样形成的?克里斯汀对“魅影”说,丑陋的不是你的面容,而是扭曲的灵魂。实际上“魅影”丑陋的首先是面容,这张面庞让他自幼饱受羞辱,他忍受了几年,最终勒死了以虐待、展览自己取乐、牟利的吉普赛表演团的训练师。从此,他将自己隐藏在歌剧院的阴暗角落,度过将近20年的岁月。在童年的阴影下,在歌剧院内的阴影中,充塞他心灵的只能是对他人的不满和对社会的仇恨。

真正可怕的,不是丑的存在,而是对丑的扼杀。幸亏还有音乐,让他稍稍稀释了自己的暴戾之气,在心中种下美之根源。克里斯汀的一个长吻,唤醒他对美的陶醉和向往,促使他悬崖勒马。

克里斯汀最终和拉奥尔子爵白头偕老,“魅影”则消失无踪。片尾出现的一枝玫瑰透露了他尚在人世的一线希望,此时克里斯汀已经香消玉陨。几十年后,“魅影”依然只能如幽灵鬼魅一般在世上生存。整个世界不过是一个更为广阔的歌剧院,曾经繁华一时,却终究成为一片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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