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藏书当与私学兴起有关,为了传道、授业、解惑,读书人和教书人当然需私藏一些书,孔子的“韦编三绝”,读的一定是自己的藏书,否则怎能翻三复四地读,而至于简编散断;又由于列国纷争,诸侯罗织人才,读书人各以才识自炫,要说动诸侯,说话就得有根有据,也应该有一些可资参考的藏书。苏秦第一次游说失败回家,
私藏的聚集,不外二途,一是社会的动荡,二是旧家的败落。明天一阁的聚书就是因宁波原有五万余卷藏书的丰氏败落,藏书散失,乡人范钦方能借此尽得其藏而建天一阁。清宋楼的佳本善刻,也是陆心源借太平天国起事,社会动乱,在江南大事搜求得来,甚至与丁日昌为竟购而龃龉。当代藏书家也多类此,如1949年和1980年是当代两次聚书的机遇,当时由于公私藏书流散和社会动乱之余,人们对旧事务包括旧籍都有所忌讳,遂为有识者制造了机会。我有不少老少朋友多借此大量聚书而成新兴藏书家。
聚书成家,大多自喜,往往忘掉人间正道是沧桑。聚与散是一对辩证存在的孪生物,他人的散才有你的聚,你若永世常聚,则后人又如何聚书成家。历来的藏书家中有不少人执迷不悟,妄想“子孙,宝之”,世代相传。唐朝有一杜暹,聚书过程比较艰难,所以不愿散失,就在藏书上题了三句话说:“清俸买来手自校,子孙读之知圣道,鬻及借人为不孝。”前二语值得同情,第三句话是为杜绝藏书流散渠道而说的,未免一厢情愿,结果亦未能世代相传。有的还弄些神道设教的传说以警示后人,明代常熟脉望馆赵氏藏书遭火灾,于是有人就听到武康山有鬼夜哭,说是赵氏先人为藏书丧失而哭。清代纪晓岚曾经与朋友讥笑过鬼哭一事,纪说我的藏书都盖上藏章,即使藏书散失,人们也知道这是纪晓岚的藏书,他的朋友马上以“何必盖章”来讥评纪晓岚的欠通达,人都死了,书都散了,还计较是谁的书,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有些大藏书家就另有思路,主张“得者宝之”。他们不是与他人共享知识,乐于借书和赠书,便是将书返还公众,化私为公。汉末大儒蔡邕,藏书甚富,他的女儿蔡琰(文姬)也是大学问家,完全有能力继承和维护好这份遗产,可蔡邕偏偏看中建安七子中王粲的才识,便举所藏赠与王粲。一个一生聚书万卷的人能在生前亲赠藏书与用者,真是难有的胸怀。他以“散”留下了“藏”,为后世所艳称。明末有位藏书家李如一就说过:“天下好书,当与天下读书人共之。”明确表示要散知识于读者,如果改为“当与天下人共之”岂不更好?清末绍兴藏书家徐树兰与儿子共同建古越藏书楼,订立规章,把家藏图籍公开出借,化私为公,散而不散,徐氏所聚得完整地成为鲁迅图书馆即后来的绍兴图书馆的始基,备受后人尊敬。我在文革扫地时,曾捡到一份破得掉末,有七八叶的小书,最近请人修整,发现是梁鼎芬在宣统三年出所藏在梁氏祠堂所建“梁祠图书馆”的章程。序言中表明自己回故乡广东后,即筹办“以所藏列之祠屋……以为省会学子求益之用”的图书馆,并订立章程二十三条和观书、钞书、借书、读书和捐书等五约,考虑得比较周详。类此散法,还能找到一些例证。这是一种最佳的散法,值得效法。
我从少年时期,就梦想读书和做学问。后来读清代藏书家张金吾的《爱日精庐藏书志》序中有一句话:“藏书者,诵读之资而学问之本也。”令我铭记终生。从读高中起,我就隔三岔五到天津劝业场、天祥市场、泰康商场等书摊上去淘书聚书。解放之初,我借旧藏散出和书价走低又聚了一批书,主要有五洲同文版的廿四史,到上世纪60年代,大致估计,我已聚有万余册书,那时一门心思聚书,几乎近于贪,没有一丝想到散,万万没有想到升平世界来了个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首要之举是“扫四旧”,旧书当然是一旧,也在横扫之列。红卫兵多次光临寒舍,我所聚的书一次次地遭到洗劫,不是在门前付之丙丁,就是籍没充公(或入私囊),这是一次被动的“散”。劫后余书(包括日后象征性地发还查抄物资)仅剩线装书数十册,精平装书不足千册而已,损失达四分之三强,但依然没有散的念头,继续发愤再聚藏书。又是三十几年经营,除了线装书难以恢复收藏外,精平装各书已聚有万余册,满满插架,时有自得之感,仍然没有想过“聚久必散”的正理。直到前几年,北京友人寄来我送友人的签名赠书,并附一信说,在书摊上看到一大批某友人的藏书,其中有许多签名本,偶然见到我的签名本,即贱价买来赠我。这位受我赠书的友人逝世不久,我还写了悼念文章,不意后人已如此快地将他的藏书散之市肆。据知他的后人不是什么不肖子,也是做点学问的,只不过专攻不同而已,是不是为腾居住面积而成架处理?我又从中国书店大众收藏书刊资料目录中,看到著名学者周一良、周绍良先生的藏书在拍卖,并特别标注“钤有藏章”,用以提高标价,让人不寒而栗,似乎感到身后又被出卖一次。不禁喟然一叹!
这些小事,对我触动很大。我有几间屋的藏书,年龄已近九旬,生老病死已经过了三个字,身后任其散失,何如生前自家料理,免得贻累子孙,自然地产生了主动散书的念头。我曾把这打算和一著名藏书家交流,这位忘年友曾以辛勤经营所得,摒弃声色犬马,痴情于聚书。我向他讲聚散之理,他很通达,说他的聚书是一种“玩趣”,以后如何,听之而已。中年人尚且如此豁达,我又何所惜。于是决定亲手散书。化私为公,捐赠社会,不失为上策,但大图书馆不捐,因为它们藏书丰富,无需锦上添花,怕落到巴金捐书被剔旧处理的命运,如是那样,还不如让家属用藏书换几个零用钱。最后决定送还故里,把书赠我故乡――浙江萧山。我提出这一愿望,立即得到当地政府同意,并迅速落实。他们在当地新建3万多平米的新图书馆中,划出一块区域,建立我的专藏图书馆,接受我的手稿、著述和藏书,并因我藏书中有相当分量的方志,又在史志办公室下另立一方志馆。与此同时,绍兴有一失地农民,志在普及农村文化,向我求助,我也承诺赠书。我仅留下我尚需阅读与参考者外,先后捐赠了藏书的大部分。如此这般,我实现了不散之散的心愿,为自己一生钟爱的聚书找到稳定的去处,让我的藏书终得其所,发挥更大的作用,免得日后流落街头。至于剩下的小部分藏书,家人已承诺,一定会遵照我的嘱托办理。两全其美,不亦善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