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誉世界的剑桥大学无疑是令人神往的。由于诗人徐志摩那首优美、动人的诗篇《再别康桥》,剑桥在中国人眼里,更增添了浪漫的色彩和无穷的魅力。不过,英国学者伊丽莎白・里德姆―格林著《剑桥大学简史》告诉我们剑桥的另一面:它的成长历经了风风雨雨,甚至不时伴随着血雨腥风。
该书封底的介绍说,许多名
书中说,剑桥大学的建立,是由一桩血案引起的。确切地说,是血案引起的教权与王权之争――其间又伴随着大学与市镇的冲突――共同催生了剑桥大学。大约在1209年,牛津大学的两位学者被指控谋杀或误杀一名女子而被牛津市镇当局判处死刑,判决得到约翰王的许可。问题是,这两名学者是教士――当时大学的学者绝大多数是教士。按照惯例,教士应由教会法庭审判,而且通常会得到豁免。但是当时国王与教会发生激烈冲突,教会权力大大减弱,这才导致两位学者的死。为了抗议这一绞刑,牛津大学罢学、停办,为数甚多的学者迁往巴黎、雷丁和剑桥。5年后约翰王与教皇英诺森三世和解。教皇使节裁决,牛津市民必须为绞刑做出补偿,同时试图促成有利于教士的条件,让牛津镇与大学能和平共处。流亡在外的一些学者返回牛津,在剑桥的部分人留下来,建立学者的社团和校园。
不久,剑桥大学即得到国王和教皇两方面的承认和法律保护:1231年,英国国王亨利三世授予剑桥学者特权,其中包括进行合法社团活动的权利。1233年,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发布特许状,授予剑桥大学校长及学者以司法豁免权。教会和君主还慷慨解囊,捐资建立学院,设立奖学金和科研基金,例如,爱德华二世在1317年建立国王大厅学堂,爱德华三世于1337年将其扩建为国王学院,该学院一直到15世纪末都主宰着剑桥大学。由教会和修道士团体建立的学院也为数不少。教会和君主的这种行为也是出于他们之间的权力竞争,双方都想把大学纳入自己的保护范围,以便最大限度地为自己培养和招揽人才。
在多元权力的竞争中,剑桥大学获得许多权力,包括自己制定学校法规,成立大学法庭,审理有关大学的案件;由教师推选校长,等等。后来大学校长甚至拥有对市镇事务的某些权力,例如控制市镇度量衡的权力。到15世纪中期,大学已经在教会、君主和市府之间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然而,风浪并未就此平息,而是随着政治斗争的发展高潮迭起。1517年,德国的路德揭开了欧洲宗教改革的序幕。在英国,从1529年到1536年间的宗教改革废除了罗马教皇对英国事务的干涉权,英国国王成为政界和宗教界的双重领袖。尽管从此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束缚,但是因宗教改革引起的宗教分裂以及教派冲突更大地影响学者和学校的命运。一些信奉不同教义的学者和学生被指控为相信“异端学说”而惨遭火刑,几位校长因不同政见和信仰被处以绞刑。在持有不同宗教信仰的君主的统治下,学者和学生被迫流亡国外,直到自己拥护的君主即位,才得以回归。例如,在天主教徒玛丽女王登基后,大批新教徒逃往国外。而新教支持者伊丽莎白女王即位后,新教徒纷纷回国,天主教徒却逃离英格兰。
不久发生的英国革命使大学更深地卷入政治漩涡。大体来说,大学及其首脑支持和同情王党,而市镇当局却支持国会。由此形成大学与国会以及大学与市镇的矛盾。内战爆发后,一些学者加入国王的军队,少数人以随军牧师的身份加入国会军。“王后学院”等五所剑桥大学的学院给国王捐资,支持他与国会军打仗。国会方面对大学及各学院进行打击,例如抓捕某些王党院长和他的支持者,派军队进驻大学,以武力胁迫教师选举国会派的院长;“整顿剑桥”,开除王党校长、院长及学者(总共开除200名学者),代之以国会派学者。“护国公”克伦威尔(他是剑桥出身,毕业于西德尼・苏塞克斯学院)于1658年去世后,共和制难以维持,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受到剑桥人的热烈欢迎。国王恢复剑桥的特权,恢复被国会军开除的学者的地位。1688年“光荣革命”后,新即位的威廉三世(即荷兰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来到剑桥,受到不冷不热的接待。在要求宣誓效忠时,遭到大约400名神职人员的拒绝。
剑桥的历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欧洲政坛上权力的消长。大学先是因宗教改革与罗马教会脱离关系,继而因国会力量日益强大而与君主疏远。从“光荣革命”后,大学与政治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学者参与国会事务和介入两党之争上,宗教和君权的因素已退居其次。大学内部也划分为辉格党和托利党两个派别。只不过,不再需要像以前那样流血牺牲了。
本书在揭示大学政治史的同时,也描述教育史,介绍学科建制及学术成就等多方面,让人们了解剑桥辉煌的内在原因。另外,还收入许多既吸引人,又不同寻常的插图,包括从中世纪的手稿到20世纪60年代的新建筑等,给人们展示了更具体和生动的画面。
《剑桥大学简史》,[英]伊丽莎白・里德姆―格林著,李自修译,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