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林毅夫(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出现了许多现有经济学理论难以解释的现象,但是任何经济现象应该都可以用经
任何理论都是在揭示几个简单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以此来解释人们所观察到的现象并以此来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现象。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建立有赖于严格的逻辑推理,否则难以知道何者为因、何者为果。科学和随笔、理论和观点的差异就在于科学与理论要求有严谨的内在逻辑。
当然要建立一个能够真正揭示实际发生的社会经济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的经济学理论,还必须从对现象的实际观察中抽象出谁是这个现象背后最重要的行为者、行为者的主要目标、所面临的限制条件、所可能的选择等,然后用自洽的逻辑来说明,在此条件下行为者的最佳选择即是实际发生的经济社会现象。
当代中国是经济学理论创新的宝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本《逻辑时空》所阐述的内容对欲挖掘中国经济学宝藏的学子来说是必须掌握而且善于运用的工具。
逻辑学是法学研究与法律制定、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适用不可或缺的工具王洪(中国政法大学逻辑研究所所长、律师)
人们期待立法与司法公正,自然期待立法与司法具有理性,因为理性立法与司法是实现立法与司法公正的必要前提,不讲理性的立法和不讲理性的判决是没有公正可言的。而立法和司法要讲理性就要讲逻辑,因为逻辑是关于思想内在一致性的学问,它要求思想具有确定性、一致性或无矛盾性,它要求推理具有必然性、论证具有充分性。逻辑是全部理性的底线,是理性的基本尺度与基本准则,没有逻辑就没有理性可言,不讲逻辑就是不讲理性。因此,逻辑是立法与司法公正性的内在要求,遵守逻辑准则是立法公正和监督与制约司法权力、抵御司法专制、遏止司法腐败的必然要求。
目前,在我国立法上存在一些问题:其一,一些法律规定不明确;其二,一些法律规定自相矛盾、相互冲突、相互抵触,以及一些法律规定与法律意图相悖;其三,一些法律规定存在漏洞。这些法律规定有的形同虚设,有的导致法律适用的困难,有的为法律适用的任意性开辟了道路,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这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
在我国司法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一些判决不公开判决的理由,不说明判决的依据,不展示得出判决结论的推理或论证过程;其二,一些判决缺乏应有的说理,缺乏充分的论证,判决的结论和依据之间缺乏逻辑的必然联系;其三,一些判决自相矛盾、相互冲突、相互抵触。这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应当指出,上述问题的产生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不遵守逻辑准则,违背逻辑规律;其二,缺乏逻辑知识,没有逻辑意识,没有较高的逻辑素养和能力。
因此,仅仅依靠思维的直觉或感性知识是不足以避免上述思想混乱和错误的,也是不足以分析和解决上述问题的。这需要系统地学习、掌握和运用逻辑学的知识,并且要自觉地遵守逻辑的准则和规律。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牛津法律指南》指出:“法律研究和适用法律要大量地依靠逻辑。在法律研究领域,逻辑被用来分析法律制度、法律体系和每个法律部门的原理与原则并对它们进行高论归类;分析法律概念或术语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逻辑与确定某项法律是否可适用于某个问题,试图通过辩论说服他人,或者决定某项争执等情形关联。”
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果真是非逻辑的吗?赵敦华(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博导)
当人们以“西文的逻辑性强,而中文的逻辑性不强”来概括中西方思维模式的差异时,可能没有意识到另一个事实:所谓的“逻辑性”并非一个先天的东西,它更可能是被构造、被训练出来的产物。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逻辑学家刘培育主编的《逻辑时空丛书》即用大量的材料证明:中文里符合逻辑的表达方式不输于西文的;中文里不合逻辑的表达类似于西文的;同样的规则和训练,比如加强表达的逻辑性,纠正不符合和违反逻辑的表达,对中文和西文的使用者有同样的效果。当然,这套书的撰写受到了英国逻辑学家斯泰宾“针对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社会不讲逻辑、甚至反对讲逻辑的情况而写”的《有效思维》一书的有效启发,但它的价值和意义却不仅仅是在中西文化比较的视角中重新认识中国和西方。丛书中的《古诗词中的逻辑》、《咬文嚼字的逻辑》、《逻辑与智慧新编》、《笑话、幽默与逻辑》等著作,饶有兴味地描绘了大量无意或有意地不符合或违反逻辑而产生的意料之中或意料之外的效果,令读者在开心之余真正去反思触及我们民族文化素质的关键之所在。这是一套值得用心读的书,不同需要的读者都会从中获得不同的收益。
推动全社会健康有效的思维刘培育(逻辑学家,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教授)
造成逻辑混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逻辑工作者对社会关怀不够的问题,也有社会各界对逻辑的漠视。《逻辑时空》丛书的出版就是想让全社会都来关注逻辑和逻辑的普及工作。
人是有思维的,人的一切重要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思维指导下进行的。逻辑学是关于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特别是关于正确推理的理论。逻辑思维与人类为伴,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逻辑思维能力是每个人的最基本的能力。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披露,曾邀请全球500多位教育家列出他们心目中最重要的教育目标,其中“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居于16项教育目标的第2位,可见逻辑思维能力对于每个人的重要。只有搞好逻辑普及工作,提高每个人的逻辑思维素质,充分发挥逻辑的社会功能,才能推动全社会健康有效的思维。
逻辑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 张建军(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逻辑精神的要义可概括为“一求四讲”:求真、讲理、讲规则、讲条件、讲系统。其核心是“讲理”,即“尊重论证”。逻辑精神既反对一切迷信、盲从与偏执,也反对一切相对主义、虚无主义与“无特操”。”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而尊重论证正是民主与法治的共同特征,为论证提供“理性法庭”正是“逻先生”(逻辑科学)的基本职能所在。提高逻辑思维素养,理应成为民主法治社会中合格公民的基本需求。“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均呼唤社会的规范化,在当前我国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元交织、错综复杂的情境下,对于公平正义的多层次、多视角梳理,对于建构各种利益表达论证机制和容纳利益表达论证的制度安排,对于社会信用体系中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相互作用机理的把握,均需要形式理性与辩证理性相结合的逻辑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