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要在山东建“中华文化标志城”,作为生活在山东的文化人,最初着实高兴了一大阵子。
搞文化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搞文化就一定要搞个文化标志城吗?这是我现在怀有的疑问。说实话,无知者如我,原本以为那里有一座纯文化意义上的类似平遥古城的古城或类似周庄的孔家屯、孟家庄的古镇而今衰败不堪了,要
而且,投入300亿――很可能不止此数――是不是太多了?去年中央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为1076亿,今年一咬牙才增加到1562亿(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而建这么一座毫无文物价值可言的新城就一甩300亿。若是商业投资倒也罢了,但既然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的,那么势必花全体纳税人的钱。因此也该问问纳税人是不是乐意。作为纳税人中的小小一分子,我现在可是不乐意。这白花花300亿银两,与其拿来干这个,远远不如加到教育经费上,以便彻底解决西部失学儿童问题。说到底,儿童才是文化的传承者。就算有了文化标志,若没人传承也形同虚设,何用之有!
再者,恐怕还要再确认一下,到底什么是文化标志?作为传统文化标志,理应是以具象形式高度体现传统文化内涵、足以唤起国人文化认同感和文化乡愁的物质,而这样的物质无疑是多少代保留或流传下来的典籍和古董文物。有钱用在这上面才是天经地义,更是当务之急。就以我身边的事为例吧。青岛一位研究王献堂的朋友告诉我,王献堂是在历史和考古方面与罗振玉、王国维齐名的文化名人,一生著作等身。抗战期间他任山东省省立图书馆馆长,历尽艰辛,将山东境内大批古籍、文献和古董文物亲自押运到四川保护起来。不料他身后留下的文物古董如今却未能得到妥善保护。由于居住条件的限制,他的后人把他一生收藏的文物珍品寄存在原房东的顶楼里面。我的这位朋友去那里时,但见包括殷商时期在内的古陶古瓷瓶罐散乱扔在地板上、窗台上或堆在墙角里,落满了灰尘,一部分已经破损。挂在墙上的古字画和名人字画,有的因为房顶漏雨而纸已变色,画已变形,字已模糊……看着叫人十分心疼。朋友多年来一直奔走呼吁,但因种种原因,事情似乎始终未能解决。
我就不明白事情为什么就那么不好解决?人家在战火纷飞中冒着生命危险把国家的文物从山东运到四川保护起来,而我们却在歌舞升平的和平时期保护不了他个人留下的文物,这对得起人家吗?这正常吗?什么是文化标志,这才是文化标志,真正的中华文化标志!与其花300亿去建崭新的、标志不了文化的“文化标志城”,还不如批出区区100万买个公寓套间把王献堂留下的“文化标志”切实保护起来。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