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是让我吃惊,从第一次见他开始。
大概15年前我正在全兴训练基地看训练,看到王茂俊身边跟了一个白面书生,被称为川足老大的王茂俊五短身材,长相喜剧,说话时很像以前宾努亲王那样轻微摇着头,但他侠肝义胆,在江湖上以义气和厚道著称,我万万想不到这个长得玉人儿似的小男孩是他的儿子。我脱口而出
王?居然是王茂俊的儿子真让我吃惊,按书里说法就是长得“玉树临风,渊停岳峙”,他还吹得一手很动听的单簧管,是中央音乐学院的高材生。
王?第二次让我吃惊是他和刘璇谈恋爱,那天他偷偷给他老爸说和刘璇好上了,他爸大吃一惊:“怎么可能?人家怎么看得上你,你说的是那个体操的刘璇吗。”这事儿后来我想了想,觉得很靠谱,因为刘璇是个聪明女孩,她不会找同行的,找到一个音乐才子才是她这辈子难度系数最高的动作。
王?再次让我吃惊是他参加“好男”,然后退出。
最吃惊的还是这次,早听说他要写本书,还以为他是写类似“我和刘璇不得不说的故事”之类的俗篇,前几天拿到书才发现他居然写的是小说,言情。我本来只想随意翻翻,想不到直接一口气读完了,掩卷长考,深觉人生绝望――这世上还有长得帅,家境好,吹单簧管吹到拿金奖水准,找了一个美女奥运冠军,还可以写这么好看小说的――人。
很想对王?小弟说声:你活成这样,还让不让其他男人活了。
那次在“好男”上见王?为兄弟的出局痛哭,还觉得可能是舞台气氛使然,甚至还有点文艺选秀必需要“秀”,但看了《走啊,走啊,心动》后,才知这哥们儿原来也是个性情中人,只有真性情之人才能写出这么好的小说,以我的经验,写言情小说不比武侠、揭秘、历史小说,因为你得直抒胸臆,有一点做假读者就会看出来,金庸不懂武术却能写成一代宗师,可曹雪芹要不是一个大情圣,绝计写不出《红楼梦》。
王?幸亏主业去搞了音乐,要是他专攻小说,还让那些小文青们活吗?所以我想对他说,以后不许这么有才。
当然,王?可能永远成不了一个小说大家,但他并不在乎,他只在乎自己的感受,人一生其实活在自己的内心之中,功名利禄其实是身外之物,这一点王?比我看得明白。所以他比我幸福,像我这种沽名钓誉之辈,偶尔还想遁迹于山野,想装得超脱,就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