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为“志愿者”歌

2008-05-2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张抗抗 我有话说

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决断与高效,快速调集整合并亲自指挥各级政府、军队、武警、消防、企业等多方社会救援力量。国内主流媒体在第一时间将灾难真相公布于众。真实信息的传导,广泛激发起中国国民对灾情的关切。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揪心的牵挂中度过了最初的不眠之夜,每个人都在问自己:我能为救灾

做些什么?天亮之后,无数市民走上街头,自愿捐出了一笔一笔善款、献血者排成了长长的队伍……

短短几天内,一支支志愿者队伍,从不同的出发地,向四川火速集结。由社会民间力量自发、自觉的参与救援行动全面展开。国内各个NGO组织的救援计划启动;成都十几家NGO迅即联合组成“民间救助服务中心”,在灾区拓展出多个救助点,弥补了人口相对稀疏、政府力量暂时没有覆盖的地区;江苏某家民营企业组织的由60台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组成的民间抢险队,48小时内赶到了绵阳;今年冬季曾经自发奔赴湖南抗击冰雪灾害的十三位唐山农民兄弟――“宋志永爱心支援小分队”,又一次从家乡出发火速入川。由无线电爱好者组成的现代化通讯营救小组、由动力滑翔伞为主、攀岩跟速降装备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各种车友会、登山俱乐部成员结伴而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交流并提供野外搜救经验,增援灾区;网上自发的“稀有血型联盟”在昼夜不停地紧急呼救。满载物资粮食蔬菜的“个体户”救灾车队,源源驶入蜀地;出租车免费为采访救灾的记者和志愿者服务;私家车一辆一辆汇聚成“流动志愿车”大军,积极送医送药载人。每天都有近千名自带食物和生活用具的志愿者,涌入成都担任“义工”,“80后”“90”后的青年人,退役军人、白发老人,白领蓝领,或请假或辞职,白天帮助转运伤员、医务护理、搬运或发放食物、提供心理抚慰;夜间露宿空地,连续工作几天几夜。那一双双无私有力的援手,没有年龄地域职业的界限,甚至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地震在那一刻,我们的心灵也似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猛烈震醒。人不可胜天,但人可战胜自我。地壳板块撞击积压所释放的巨大能量,在毁坏生命的同时,却让灵魂得到提升。

各种新型社团、网络社群、企业协会、为救灾成立的临时组织,汇集成强大而健康的民间力量。

我是志愿者――因为,我是中国公民。

我们可以骄傲地说:在灾难与瓦砾的缝隙中,中国国民的公民意识正在成长。这是改革开放30年社会巨大进步的重要标志。

很多年中,原本在国际社会通用的国家公法中最基本的“公民”这一权利居民概念,在中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一个缺席的空白。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存在“公民”这个词组。中国人的“国家”,是以家族结构为本位的“家”“国”两者同构体系。于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不是公民,而是“黎民百姓”“臣民”“子民”“草民”。民――“氓也”。民――“萌也”。“萌”即精神上的蒙昧与无知,也即愚民。《论语・泰伯》中,孔子的“名言”流传至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便是统治者对“民”的权威注释。

回头再来看“公”字的含义。在汉字词源考证中,“公”是一个会意字。是公正公平公理、天下为公之“公”。遗憾的是,这个形象鲜明的“公”字,与含义卑贱卑微的“民”字,在古老的汉语中,却始终未曾携手,从未形成过正式的词组。

“中国公民”意识的缺位,来自我们传统文化中沿袭千百年的既定观念。辛亥革命以来,我们经历了从“子民”到“国民”的进步;然后又从“国民”改入“人民”的行列。“人民”与“群众”组成了“人民群众”这一具有鲜明“阶级性”的中国特色词组。

“公民”这一概念始自古希腊城邦制,公民相对“奴隶”而言,享有言论和行动的自由。西方社会的基本因子是个人而非家族,因此,在一个健全完善的政体中,每一个具有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身份的独立“自由民”,都是“国家公民”。公民在履行公共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具有表达个人意志、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公民社会”是“前现代”与“现代”社会的鲜明界碑。

“公民社会”的公民――在政治上,是有权监督该国公共权力的人;在法律上,享有私有财产、个人尊严、知情权、言论自由等多种得到宪法保护的权利;在经济上,是国有经济的细胞,也即“股东”;在道德上,具有更自觉的独立人格、自主理性、公共责任和公共精神。因此,公民这一称谓,是一种政治和法律的身份,是社会主义民主社会的基础。公民与公仆,是“民”与“官”的合法关系指代。只有确立公民意识和公民身份,它的对应物“公仆”一词,才会名副其实。

21世纪的2008年,在地震强烈的余波中,我们终于欣喜地看到――开放的、渐进的中国,广大民众的公民意识,在这次深重的大灾大难中豁然觉醒,并大步走来。

不再是盲目的呼应、不再等靠“组织”的命令、不再空喊口号。不怨天尤人、不悲观绝望、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考虑投入的“回报”。“志愿者”―――有志向的人,有志气的人,通过行动来表达自觉自愿的个人意志。“志愿者”一个多么准确、富于现代意识的汉译词组,自谦中透着自尊、悲悯与激情。尽管“志愿者”这个称谓落户在华夏大地为时不久,尽管这个词对于偏僻的乡民尚显陌生。但在这次的地震灾害中,它得到了最广泛的传播和普及,得到了最真诚的认同和追随。

今天的“志愿者”,已经超越了以往那种个人生存的目的就是为国效力,在政治机器上恪尽“螺丝钉”和“齿轮”的被动角色,而是主动自愿地承担“公民”义务和责任。这个“公民”的“公”,是“公共”之“公”、是“公众”之“公”、是“公德”之“公”。公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他们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要求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国家宪法的维护。“公民意识”的成长,是一个国家迈向“公民社会”的前提。

面对满目疮痍的汶川山河,心痛之感深入骨髓。愿更多的“志愿者”,在修复地震灾区重创的同时,也修复国人伤痕累累的心灵。这片丰饶美丽却又多灾多难的土地上,只有产生出与宪政相契合的公民文化,我们才能找到通往公民社会之路。只有当公民的主体地位被逐渐确立,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才有保障。只有合格的公民,才能建成合格的公民社会。

我为志愿者而歌。我为所有的中国公民而歌。我们有理由期待,21世纪的中国公民,将在地震的废墟上,重建新时代的精神家园。并逐渐实现公民社会的转型,以健全的公民社会形象,融入国际社会。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