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别尔的小说是神品。《骑兵军》纯是骨头,而《敖德萨故事》丰腴多肉。两个集子都好,好得简直无以复加。
写小说大略有三种境界。最低境界是写了故事给你,然后他告诉你这个故事有什么寓意,应该怎样去
巴别尔的小说就到了这最高的境界。他的名言是:“我是一个外人。”特里林(Lionel Trilling)1955年在巴别尔第一个英文译本所作的序言里说:
在写下这些事情时,他佯装对“意义”和“价值”漠不关心;他似乎在说,尽管他能够把正在发生的一切说得一点不差,但他并不僭越地去解释它,也简直不想去弄懂它,当然更不去评判它。他安排的故事自己会说的,而且已经说了;或者他借一个说话人来说它,而这个说话人心知肚明他与这事的结果毫不相干――我所称的巴别尔在暴力之中的抒情快乐,实际上也就是他经营超然的语调的一种诡计。当然,我们被那试图暗示作家几乎不动声色的超然的精巧策略所蒙骗也不会太久。我们很快就会明白他要干什么。他对故事冷峻的美学表象的全神贯注,对事与物的执迷,我们有点儿懂了,乃是与天地同心(cognate with the universe),是宇宙本质的表现,是人的真相存在于其中的混沌(unyielding circunstance)的表现;……
特里林好像是把两种境界渐渐混同为一了。但有时候,的确,“他安排的故事自己会说的,而且已经说了”。我们相信,巴别尔对由自己笔下犹太人小店铺老板嘴里说出来的话不可能无动于衷:
“可波兰人也开枪,我的好老爷,因为它是――反革命。你们开枪,因为你们是――革命。然而革命――是要叫天下人快活。既然要叫天下人快活,就不该让人家里有孤儿寡母。好人是办好事的。革命――应该是好人办的好事。然而好人是不杀人的。”(《基大利》)
这番话,使我油然想到鲁迅1927年所做的“小杂感”里的一段,情形何其相似,而作者发表的时间也相距不过两年:
革命,反革命,不革命。
革命的被杀于反革命的。反革命的被杀于革命的。不革命的或当作革命的而被杀于反革命的,或当作反革命的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并不当作什么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反革命的。
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革革……(《而已集・小杂感》)
但巴别尔得以震撼我们的,不仅仅是其故事的残酷,也不止是其叙事态度的冷酷,当然还有他卓绝的语言技巧。他的故事已经是匪夷所思了,写法又不落任何窠臼,行文经常有出人意料的转折,简直在平地上都能够飞起来。可巴别尔从来不谈写作,只在小说《吉・德・莫泊桑》里借年轻的主人公之口谈到一点儿,却是把写作比拟为工匠活儿:“一段话写出来,好坏只在一瞬间,秘诀就是那简直看不见的轻轻一拧。家伙就操在你手里,暖和和的。你得一次到位,没有第二回。”看起来好像他的写作是在纸上一挥而就,再也容不得涂改了,可巴别尔却是一个句子会写上二十遍的人。说巴别尔语不惊人死不休,绝不为过。这突出表现在他创造的比喻上。他往往一个比喻就能够勾魂。比如,写被洗劫一空的犹太人,“穿着坎肩,耸着肩膀,站在自家门口,活像一只只拔光了毛的家禽”(《两个叫伊凡的人》);写犹太老婆子,“她又矮又小,还是驼背,古板得像卷羊皮纸的《摩西五经》。”(《国王》)无不妙到毫颠。他反讽式的语调更是令人忍俊不禁,我们读者却又很清楚,说这话的人态度认真得像一只火腿:
这时战士库斯托夫看到站在他面前的是头野兽而不是人,便把他的断腿朝前跨出一步,责问说,在库班锋利的军刀上,除了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我们的革命之外,怎么可能有病菌感染?
巴别尔的小说爱以系列出现,黑帮系列,童年系列,骑兵军系列,等等。而且每个系列中的各篇都自具面貌,并不都有着人物和情节,而是经常像速写,更有像一张便笺的,所以有人会说巴别尔的小说不注重结构。事实上,巴别尔不那么在意那种大的、框架式的结构(structure),却特别在意小的、细部组织的结构(texture),中文的说法是肌理。举例来说,《敖德萨故事》里有一篇《日薄西山》,开头是写廖夫卡自从碰到一个女孩后,“他有三天三夜离家不归。别人门外马路上的尘土和别人窗前的天竺葵给他带来了安慰。第四天上,廖夫卡还是回到了家里。”故事发展到最后,廖夫卡又一次离家出走,“小伙子当晚睡在马厩里,天亮后就从家里消失了。别人门前马路上的尘土和别人窗前的天竺葵给他带来快活。小伙子丈量着痛苦的道路,出走了两个昼夜后,于第三天上回到家里。”同样的语句,第一次出现的时候你不会有感觉,可当它在后面重复出现时,你会讶异于这是一个多么巧妙的、不无讥嘲的呼应。
《文心雕龙・章句》云:“启行之辞,逆萌中篇之意;绝笔之言,追媵前句之旨。故能外文绮交,内义脉注;跗萼相衔,首尾一体。”我们读巴别尔,也会发现他的随心所欲里经常充满了精心的组织。不止是“首尾”“相衔”,文章中间也是“绮交”“脉注”的。还是拿《日薄西山》来说吧,我们注意到叙事时间在不断推移,也就是哥哥别尼亚说的,“时间正在走过来”―――当交代老爸的暴行时,“落霞在空中煮熬,又浓又稠煞像果酱,阿列克谢教堂的钟发出阵阵哀叹,夕阳落到了勃利日尼伊磨坊的后面……”;兄弟俩要把老爸痛揍一顿,“那时残阳距勃利日尼伊磨坊还有一段距离,晚霞好似开了膛的野猪的血在乌云中流淌……”;而他们的老爸驾着马车来了,“夕阳立时向高处蹿去,活像由矛尖顶住的红盆那样打着旋。”把老爸暴打了一顿以后,故事也快要消停了,“窗外繁星散立,像是大兵们在随地拉屎撒尿,蓝色的穹宇间浮游着绿莹莹的星星。”从残阳,晚霞,到满天的星星,这些都不是随随便便的比喻,本身都有勾连整个文章的作用。也就是说,这些比喻都有机地结合了小说叙事的肌理。所以读巴别尔的小说不能随便放过,看起来像是信手挥洒,其实是丝丝入扣。
事实上,《敖德萨故事》,特别是《骑兵军》,当然是短篇小说,但你若说是长篇小说,也行。这点特别有意思。我想把这种小说形制称之为“短篇章回小说”,也就等于英美学者所谓的short story cycle。这一形制,Susan Garland Mann说,“只有一个基本特点:故事既自足又相关。一方面,每一篇作品彼此独立,读者无须越过单篇的边界就能够理解它。可是另一方面,故事合在一起,又能够生成出单篇所不能生成的东西。”巴别尔对于单篇的独立自足与各篇的有机联系经营得更具匠心。比如,光是书信体在《骑兵军》中的妙用,就值得写一篇专文研究。如《家书》是儿子写给母亲的,《意大利的太阳》是汉子写给女友的,《一匹马的故事续篇》是两个结下梁子的军人一来一回的,《盐》和《叛变》都出自尼基塔・巴尔马绍夫一人之手,它们前后前后,相映成趣。巴别尔为每个故事量体裁衣,给人的感觉是长的长,短的短,可长者减之一分则短,短者增之一分则长。长的如《潘・阿波廖克》,译文有六千汉字;短的如《科齐纳的墓葬地》,不足四百字,难怪有人说巴别尔不讲究结构。但包世臣《艺舟双楫》答刘熙载问书说得好:“古帖字体,大小颇有相径庭者,如老翁携幼孙行,长短参差,而情意真挚,痛痒相关。”关键是后面八个字,“情意真挚,痛痒相关”!
事实上,巴别尔作为小说家也是无法归类的。看起来质地很纯的他,其实背景极为复杂。我觉得,莎士比亚,加拉伯雷,加莫泊桑,加早期的高尔基,再加点海明威,就成就了这个巴别尔,所以这个人是天纵其才,独一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