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我国当代短篇小说创作,弘扬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文艺报、山东省作家协会、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委宣
“蒲松龄短篇小说奖”评奖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第二届评奖的作品参评对象为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之间首次公开发表(出版)的汉语短篇小说作品,特别鼓励关注当代现实,体现社会审美理想,故事性、想像力俱佳,具有民族风格和大众阅读价值的作品参评,征集作品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8日。组委会将聘请全国著名作家评论家担任评委,评奖结果在各大媒体公布并将于2008年10月在山东淄博举办颁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