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做不到这些,就会失去一切。和一个无法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还要做出痴情迷恋的娇态
,无疑是一种残酷的精神折磨。
增田小夜忍受不住这种折磨,投河自杀,但被人救起。
这一年增田小夜才20岁。
一个20岁的人竟有两次自杀经历,这种痛苦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艺伎在社会剧变中虽然能够生存下来,而且摆脱了贱民的身份,但是艺伎并没有能够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相反,在社会舆论上,对于艺伎的歧视却逐渐加深。
尽管社会名流、达官贵人每筵必召艺伎,但在报刊书籍上却装出一副道学先生的样子,称艺伎为丑业妇、贱业妇。
正式的艺伎不同于娼妓,但终究是出卖尊严出卖感情的职业,为现代社会伦理所不容。
在明治维新以前,艺伎似乎更类于娱乐演艺业,当时的娱乐演艺业社会地位并不高,但是也没有受到过多的歧视。
就像西方人在幕府末期所见到的那样,花魁游行成为当时的一大盛事,万人空巷。
明治维新以后社会上对艺伎的歧视,一方面是许多艺伎沦落为娼妓的结果,同时也是西方现代的伦理观对日本的影响。
明治时代,日本人把西方的价值观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学习西方亦步亦趋,凡是西方人认为陈旧的落后的东西,务去之而后快,凡是西方人赞美的则顶礼膜拜,奉若神明。
日本当时的混浴习俗、道祖神崇拜,因为受到西方人的耻笑而被政府严令禁止。
而西方人却对艺伎赞不绝口,于是艺伎就成了日本特有的国宝,甚至被送到万国博览会去展出。
实际上这本身是西方人自身的矛盾,一方面在基督教文化中看不起卖淫业,而来到日本的西方人却又屡屡为艺伎所倾倒,这种矛盾的态度也影响了日本。
在进入近代社会,社会价值观发生变化的时候,艺伎一方面不得不出卖尊严,满足上等富有阶层的需要,同时在道义上又受到上等阶层的鄙视,她们受到了双重的侮辱。
艺伎的苦难从被卖到艺伎馆那一天就开始了。
她们通常在10岁左右被卖到艺伎馆,先做学徒。
这些学徒艺伎要承担艺伎馆所有的家务杂事,就像奴仆一样。
最可怕的是艺伎馆的老板娘,对于这些还不能挣钱的学徒艺伎,打骂是家常便饭。
美国作家阿瑟・高顿写的传记小说《艺伎回忆录》中,艺伎小百合年仅12岁就被卖到艺伎馆,忍受不了老板娘的虐待,在一天夜里爬墙从屋顶逃跑,跌倒在地手臂骨折,被抓回去后又惨遭毒打,受尽折磨。
还有一个艺伎增田小夜,在1957年出版了自传《艺者》,真实记录了她艺伎生涯的苦难。
增田小夜从小被父母抛弃,在地主家当小保姆。
12岁那年被卖到艺伎馆做学徒。
一次,看见艺伎馆的老板娘残忍地折磨一个绰号叫“骨牌”的艺伎,用烙铁烫“骨牌”的脚,增田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抱住老板娘,被老板娘一脚从楼上踢到楼下,腿骨骨折。
老板娘又不肯出医疗费,增田只能在慈善医院接受免费治疗。
“骨牌”后来不堪折磨,决意自杀,又放心不下增田,最后到医院背了增田一起去卧轨。
当时增田才12岁,“骨牌”也只有18岁。
年幼的增田听到火车声音,忽然害怕起来,“骨牌”最终没能忍心让增田一起去死,两人总算摆脱了死神的阴影。
然而,活下去的日子也不好过。
等待着她们的是无休止的陪客作乐,为艺伎馆的老板娘挣钱。
增田在14岁的时候成了“半玉”,即舞伎,开始奔走于各茶屋,为客人表演。
在20世纪30年代,舞伎表演一次收入大约为30日元到50日元,当时1升米才2角,是相当不错的收入,但是这些收入全部归艺伎馆的老板娘,就这样通常要给艺伎馆干上10年,到期以后一般还要义务干1年作为答谢,然后才能获得自由。
半玉除了受到客人的戏弄外,往往还要受到其他艺伎的排挤。
对于艺伎来说,新出现的半玉就是新的竞争对手,乘其尚未老练成熟的时候败坏她的名声,使她今后无法在这一行业立足,就能减少一分潜在的威胁。
在《艺伎回忆录》中,小百合初出茅庐,刚当上半玉的时候,同一艺伎馆的艺伎初雪处处和她为难,几乎使她无法生存。
后来小百合在著名艺伎真美羽的帮助下,设计作弄初雪,最后把初雪逼得终日酗酒,几乎精神失常,被赶出艺伎馆,沦落为娼妓。
小百合的传记小说或许还有一些创作的成分,但是增田的真实回忆中,也叙述了类似的情景。
在宴席上艺伎们故意让她反复跳浅川舞。
浅川舞表演的是涉水过河的情景,舞蹈时要撩起长裙,因为增田的腿上曾经骨折留下了伤疤,跳浅川舞就会显露出疤痕。
面对这种种的屈辱,增田学会的是逆来顺受,“别人说我是傻瓜,我就像傻瓜那样,不管什么事都不露声色,决不反抗别人,决不说不愉快的事,找些别人高兴的事说。”
在常人看来美貌温顺的艺伎,实际上忍受着令人难以想像的痛苦。
艺伎最大的痛苦,是牺牲自己的感情,无法拥有真正的爱。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舞伎到16岁左右就成为正式艺伎,这时老板娘为了赚钱,就开始物色艺伎的“水扬相公”,出卖艺伎的初夜权。
在这里艺伎本身的意愿是完全不被考虑的,只是老板娘和相公之间的金钱交易。
水扬以后,艺伎就必须去勾引客人成为自己的相公,艺伎没有相公意味着生活没有保障,就会被其他艺伎所看不起。
当然相公和艺伎之间基本上是金钱关系,谈不上感情的结合,艺伎无法选择相公,而相公可以随时抛弃艺伎。
而且艺伎决不允许有自己的恋人,如果发现艺伎有自己的恋人,就会遭到老板娘的毒打,甚至会被卖到妓院。
老板娘是把艺伎的感情作为商品出卖的,不允许艺伎自己保留一丝一毫。
就是艺伎被赎身成为别人的妻妾,也还是金钱交易。
有时艺伎偷偷地有了情人,但在当时也往往会遭到情人的愚弄和羞辱。
到20世纪30年代,随着西方价值观的深入,社会上贞操观念的普及,艺伎就更为人看不起,艺伎成了感情的玩物,很少有人会真正对艺伎产生感情。
在增田小夜的回忆中,有个叫小月的艺伎,听信了一个绰号叫“匹客”的人的花言巧语,以为匹客真的会为她赎身并娶她为妻,就不惜私下委身于他。
后来小月怀孕后,希望匹客能赎她出去,正式成婚。
而匹客对小月只说了这么一句话:“艺伎能说清怀的是谁的孩子?”
小月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而自杀身亡。
一句话就断送了一个痴情艺伎的人生。
对艺伎来说,所谓感情只是能够赎身脱离苦海,她们没有平等相爱的权利。
增田小夜自己在当了3年艺伎后,被一个黑社会的小头目赎身,成了这个小头目的第三房小老婆。
然而增田对这个小头目没有任何感情。
后来增田在厂里遇见了一个青年,双方有了真正的感情,但是增田一直不敢告诉对方自己曾经当过艺伎的经历,最后增田不得不主动躲避对方,了结了这段情分。
她害怕的是一旦当过艺伎的事被发现,难免会遭到被抛弃的耻辱。
在那个时候,艺伎没有爱的权利,也没有被爱的权利。
虽然也有一些豪门富贵愿意为她们花大钱,但也只是把她们当做玩物而已。
艺伎只有满足这些大款的恋爱游戏的欲望,才能生活下去。
一旦做不到这些,就会失去一切。和一个无法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还要做出痴情迷恋的娇态,无疑是一种残酷的精神折磨。
增田小夜忍受不住这种折磨,投河自杀,但被人救起。
这一年增田小夜才20岁。
一个20岁的人竟有两次自杀经历,这种痛苦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由于自杀事件,增田被她的男人抛弃,从此失去了生活来源。
增田没有上过学,除了艺伎的歌舞以外别无所长,无法找工作养活自己,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受尽磨难。
但是尽管如此,增田再也没有重新回去当艺伎,艺伎的生涯在增田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
增田小夜靠自学只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字,在32岁的时候写下了艺伎生涯的回忆。
她所写的一切,没有刻意制造的故事情节,没有文学性的修饰。
可能正因为没有什么文化,她的回忆就特别的真实,甚至艺伎如何勾引客人欺骗客人,她也如实记录下来。
为了能够多赚钱,多得小费,能够在艺伎馆中少受老板娘的欺凌,她从小就学会如何取悦别人。
当客人没有注意到她时,她就久久地注视客人,而客人一旦发现时,就装作害羞的样子低下头。
如果客人要买东西给她,就像小孩一样的高兴,让客人买些巧克力糖果,这样的东西不花费什么钱,又能使客人的自尊得到满足。比起其他人所写的艺伎,她的回忆更真实反映了艺伎的内心世界和艺伎的痛苦。
一般人只看到艺伎的美艳温柔,或者是津津乐道狎妓宴游的快感,或者是一副道学先生的样子说教,很少能真正深入艺伎的内心。
增田小夜的例子不是个别的现象,战前当艺伎的大都是穷苦出身,即使少数艺伎能周旋于上层社会,不愁吃穿,她们也同样没有人格的尊严,同样经受内心的痛苦和感情的折磨。
(本文摘自《日本文化探秘:艺伎》,北京大陆桥文化传媒编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年6月第一版,定价: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