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3年终有果
3年前,Goog
事情终于在今年10月底发生了转机。10月28日美国作家协会、美国出版商协会与Google公司代表世界各地的作家和出版商公布了一项突破性的和解协议,协议涉及了数百万册受版权保护的书籍和其他书面材料的访问权限。根据该协议,Google将支付总计1.25亿美元。这笔钱将用于创立BookRightsRegistry,来解决作者和出版商目前的诉讼以及法律费用。其中4500万美元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受到侵权的出版社和作家。此外,Google还需花费3450万美元启动图书版权登记目录,并支付此次诉讼带来的相关法律费用。
除了让Google掏钱保护作家和出版社的权益外,更加意味深长的是该协议还可能开创了网络阅读商业模式的崭新未来。在目前的Google图书馆项目中,已经有将近700万册图书被数字化,其中400万~500万册图书为绝版书。根据协议,网民可以免费阅读那些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的图书,特别是那些绝版的珍贵文献可以成为网络资源的一部分而被自由阅读。而那些还处于版权保护期内的图书,协议表示,网民只能免费阅读其中20%的片段,如果要阅读全文必须支付费用。
协议还制定了双方的利益分享条款,Google将从网络图书馆收费阅读收益中获取37%的收入,其余63%的收益将由出版商和作家分享。如果Google从网络图书馆中还得到广告收入,Google也要拿出相同比例的收益给出版商和作家。此外,大学、图书馆和其他公益机构也被允许从Google那里购买这些电子版图书。
传统与网络是可以双赢的
尽管Google掏出1.25亿美元息事宁人,并在利益分配上做出重大让步,但是Google方面觉得这仍是一笔合算的交易。“这不是吃亏”,Google首席法律顾问戴维・多姆德说,“是我们把作家、出版商和图书馆联合起来了,而最终使得实现世界图书馆的愿望成为可能。”Google的创始人之一塞奇・布林则认为“协议终于使各方一起坐下来,为真正解决网络阅读版权问题而做出努力,最后的协议使所有人都能从中得益,这对我们来说是双赢,而真正的胜利者是读者。现在,巨大的知识财富就在他们指尖上。”美国出版家协会主席理查德・萨尔诺夫则形容这个胜利属于所有人。“协议为网络阅读版权使用制定了一个革新性的框架,也能帮助读者更容易发现那些被淹没的图书资料,也为出版商从事电子阅读建立了一个有吸引力的商业模式。”更有作家表示,此前很多人都认为网上阅读会让出版业走下坡路,毕竟这种阅读方式对出版社来说是没有收益的。“但是这个协议让大家看到了曙光,作家能在网络时代生存下来,写作更不会走到悬崖边缘,”作家保罗・迪克斯说,他也曾是起诉Google的作家之一。
此外,这一新的网络阅读商业模式还引起了不少其他国家出版商的兴趣,有英国出版社就公开表示,希望能复制这一商业模式。英国Simon&Schuster出版公司总裁伊安・查布曼表示,“这是一个能让各方将长期获益的模式。”但不少图书馆和法律专家担心,这一协议将授予Google太多权利处置那些图书和文献。
那么这个所谓的“新”商业模式会给国内带来什么样的启发?
今天,国内各大网站都在“玩火”图书侵权的火。被告上法庭的各大门户网站比比皆是。尽管一些网站逐步启动了收费阅读的机制,比如新浪读书、网易、腾讯、起点中文网等,大量经过授权的畅销出版物部分或者完整地在网络上免费或者收费阅读,但其目的很多是作为图书宣传的一部分。如果各大网站和出版社也能按照Google的模式,不要只是局限于收费阅读这一块的盈利,电子书籍的销售也会产生高额的利润。开放更多的免费书籍资料,供网民阅读。庞大的读者群在线阅读带来的流量如果转化成广告收入也可能成为一个盈利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