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宏观和微观两
在微观改革层面,浙江省的做法可归结为“四个一批”的改革思路。其中“转出一批主体”,指的是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改出一批主体”,指的是国有文化单位实行“事改企”,有条件的改制为规范的现代企业;“放出一批主体”,指的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让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形成一批民营文化企业;“扶出一批主体”,指的是扶持龙头文化企业集团和重点公益文化单位。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在微观层面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将所有文化机构单位都看作市场主体。这个“主体”,既包括经营性或公益性文化产业机构,也包括民营或国有文化单位。由于打破了所有制的身份界限,将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文化机构和单位,都一视同仁地看作市场主体,让它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根据自己对社会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在此基础上,政府设计制订相应的政策调节机制和制度安排。这有效地解决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难点,即国有文化机构缺乏改革的内生动力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国有文化机构和团体的改革推动力,一般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或“自外而内”的市场推动,惟独缺乏本身的“内生性动力”。浙江的改革将不同的“主体”置于市场竞争的环境里积极的互动、合作与交融,不仅激发了各种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文化创造活力,而且促进了民营文化企业的“增量动力”与国有文化机构的“存量资源”的有机结合。这种由民间“草根力量”的释放所引起的“增量突破”,与通过转企改制、股份制改造等手段激活国有文化单位所带来的“存量突围”,大大增强了国有文化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成为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特点。
在改革路径的选择上,浙江省主要采取了“两线并举”的办法:一方面,对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有针对性地实施“事转企”,即“转出一批主体、改出一批主体”;另一方面,对个体民营企业则采取“积极引导、非禁即入”的原则,让民营企业进入文化生产、销售和服务等领域,以参股方式加入到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并通过“放出一批主体、扶出一批主体”,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龙头民营文化企业。
在具体操作上,浙江省主要实施了五大方面的改革内容:
1、推进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首先明确继续实行事业体制的单位主要是两类:一是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二是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这些文化单位主要是推进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除此之外,对一般性艺术表演团体、一般出版单位以及新华书店、影视剧制作单位和文化经营中介机构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则实行转企改制。完成转企改制任务的标准是做到“三个转”:一是单位性质转变,从事业转为企业;二是劳动关系转换,转制后企业员工与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三是产权结构转型,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转制工作围绕“资产”和“人员”两个重点来展开,规范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工作,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浙江省的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比如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公司全面完成了整个系统的“事转企”改革,改制中有624人提前退休,452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3270名包括出版单位463名职工都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实现身份转换;省电影总公司、杭州电影公司、杭州有线电视网络中心、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印务中心、嘉兴市演出公司等一批国有文化单位也相继完成了转企改制,有的还实行了股份制改造。
2、探索新闻媒体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两加强”。这项改革主要在浙江三大文化集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集团)进行。一方面,强调新闻媒体的主体业务不能进入市场,不能搞企业运作,其经营部分可以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作为企业进行市场运作;另一方面,根据新闻单位内部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具有较强关联度的特性,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媒体经营业务为壮大宣传主业服务,既做到“两分开”,又达到“两加强”。由于坚持这两大原则,浙江省的新闻媒体改革同样取得了积极稳妥的预期效果。浙江日报集团对下属所有媒体实行“一媒体一公司”,各报刊经营公司面向市场积极开拓广告、发行业务,既为媒体提供经济保障,又为媒体扩大社会影响,自身的经营业绩也得到显著提高。去年该集团的总收入和净资产分别比2000年集团成立时增长139%和79%。
3、深化文艺院团改革。文艺院团是传统文化事业单位,由于人员负担重、情况参差不齐,改革成本大,向来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难点。浙江的做法是区别不同性质,实行“分类指导,一团一策”,逐步有序地推进。一是对有民族特色、有较高水准的重点院团,增加财政投入,转换内部机制,鼓励以演出为目的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如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和浙江昆剧团就属于此类。前者正在建设投资1.26亿元的艺术中心,后者已落实每年500万元的扶持资金。二是对一般院团面向市场逐步转制为企业。浙江歌舞团与民营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组建多元投资的演艺公司。宁波歌舞团成立多元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后,其演出业务均由该公司按市场经营模式运作,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化分配,极大地促进了艺术生产和演出市场的开拓。三是政府以采购和补贴的方式,推动院团演出机制改革。如股份制的钱江浪花艺术团以“文艺直通车”的形式到农村巡演,浙江舞台艺术新年演出季活动采取政府补贴,鼓励剧团走市场的办法,都是此类的创新。另外,像杭州黄龙越剧团等一些院团则落户旅游景点,联合开拓新的演艺市场。
4、打造有竞争力的国有文化集团。目前,全省已组建了10余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演艺集团,它们正在成为文化领域的主导力量和文化市场的战略投资者。这方面的改革创新做法主要有三:一是注重完善组织结构。浙江日报集团和浙江广电集团在保持原有事业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在集团层面组建经营性公司,形成企业法人实体,落实集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责任,构建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组织结构。二是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重组。省及杭州、宁波的三家报业集团在报刊清理整顿过程中,对经批准保留的15家县(市)报实行兼并重组,收到了良好效果。原分属于省外宣办、浙报集团、省广电集团的三家网站实行了“三合一”,整合重组为新的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树立了主流媒体形象。三是积极探索跨行业跨地区发展。鼓励各集团在事业、产业发展中实行共同投资或相互参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如浙江广电集团、杭州日报集团入股华数数字电视公司,并以该公司作为全省性平台和发展主体,推进全省有线数字网络的联合发展。浙江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在覆盖全省的基础上,在省外开设了10个连锁企业,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5、培育引导民营文化产业发展。浙江文化体制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民营企业进入文化领域。这些年,民营文化企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也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新生动力。一是鼓励一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主要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扩大国有文化资本控制力。像横店集团、雅戈尔集团、广厦集团等民营企业分别以不同方式积极参与了一些国有文化单位的改革发展。二是扶持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产业基地做大做强。按照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的思路,政府搭建产业平台,以基地园区的形式吸引民营文化企业集聚发展。2004年4月设立的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目前已入驻影视企业218家,总注册资金7.5亿元。2007年共接待游客500多万人次,旅游收入近6亿元。横店集团与美国时代华纳、中影集团共同组建了我国首家中外合资电影娱乐公司,还组建了校园电影院线,出资设立了振兴中国电影基金,横店“东方好莱坞”的美名已享誉海内外。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杭州数字娱乐产业园和LOFT49创意产业基地,在较短的时间内也已吸纳了大批民营文化企业共同发展。三是发展一批特色民营文化企业。近年来,浙江影视制作经营公司迅速发展到363家,总注册资金18亿元,居全国第二位,其中85%以上为民营企业。全省现有民营剧团485家,从业人员1万多名,营业额达3亿多元。宋城集团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先后开发7个主题性文化旅游景点,成立了宋城艺术团,每年演出1000多场,观众达到190多万人次,创收2亿多元。该集团投资35亿元开发建设的休闲博览园,成了2006年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主会场,共接待游客320万人次。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浙江省还十分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特别是以农村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践证明,“四个一批”的改革思路是切实有效的,不仅培育了多元化的文化市场主体,激发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创造活力,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而且初步形成了国有文化企业占主导、民营文化企业充当生力军的发展局面,为浙江发展文化产业赢得了体制机制上的先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