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动笔的时候,巴拉克・奥巴马一家正在费城第30街火车站登车,沿林肯1861年
毫无疑问,无论对美国还是整个世界,这都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时刻。一个来自黑非洲的穆斯林父亲生下的黑人总统――似乎诞生于梦想,又似乎不是这样,因为这梦想在仅仅半个世纪之前,大多数人还想都不敢想。回到去年11月4日,奥巴马胜选当夜,北京时间5日上午,我已经连续看了近10个小时的直播,CNN的电视画面上,芝加哥格兰特公园欢庆胜利的20万人群中,杰西・杰克逊咬着手指,不能自禁,默默流泪的镜头一再出现,令人动容。40年前,他眼睁睁看着小马丁・路德・金死在自己脚下。稍后授受NPR的广播采访时,杰克逊说,要是金博士也能在场,哪怕只有一秒钟也好。
自金博士遇刺40年,美国内战至今147年以来,或放眼更长久的黑奴吁天史,这条长路总算走到令人欢欣之处。我相信,不独美国的黑人,所有那些弱者,那些被压迫与被忽视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放弃希望与远离梦想的,都会因此受到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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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的人生传奇你一定已经听得太多:关于他的非洲父亲,白人母亲,印尼的童年,胜利前夜死去的外婆,甚至他的太太米谢丽,两个女儿玛利亚和萨莎,但这本十几年便已出版的老旧自传仍然值得一读。
奥巴马家中的每个人都如同滚石,永不停歇地移动。他姥姥姥爷系从内陆的堪萨斯迁居太平洋上的夏威夷,女儿因此有缘在此邂逅同在夏威夷大学就读的肯尼亚学生奥巴马。生下日后的美国总统不久,奥巴马便离妻别子,返回非洲。儿子只在10岁时见过生父一次,凭这短暂的相处,供他日后反复咀嚼父亲的形象。母亲日后再嫁印尼学生罗罗・苏托洛,小奥巴马亦随母远走亚洲。
原著书名中本来有个副题:“种族与遗产的故事”,在中文版中消隐不见。这几个字或许会让中国读者提不起精神,却是解读奥巴马成长道路的关键所在。
在母亲工作的美国大使馆图书室里,小奥巴马发现了一捆《生活》(中译本作《生命》)杂志,其中的一篇图片报道,以一种近似暴力的方式,残忍地第一次唤醒了这个孩子的肤色意识。报道讲的是当年流行的肤色漂白术的恶果,“成千上万的黑人男女,相信了那样的广告,相信了可以让他们像白人一样快乐的承诺,而愿意接受同样的手术”。
图书室角落里的黑孩子为自己的发现而恐惧,“我感到脸和脖子都火辣辣的,胃绞在了一起……看到那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种暴力、一种突然的攻击”。
世界也许就此不同以往,但好在这孩子生活在印尼,十岁返回美国就读时,也是在多种族混居的夏威夷成长,并未对种族歧视产生刻骨之痛。但种族和身份问题不会远遁,它如同瓶中的鬼,只要有机会便跳出来,咬你一口。
母亲的第二段婚姻结束了,她也回到夏威夷,打工赚钱。有一次在车站受人逼索,大为受惊。姥爷悄声告诉小奥巴马,让他母亲如此害怕的真正原因是:那个家伙是个“黑人”。这样说的时候,他似乎忘记了外孙是这个白人家庭中唯一的黑色。“听到这些话,就仿佛肚子上挨了一拳那样难受,我浑身发抖。”奥巴马回忆。
学校也不平静,黑学生、白学生、亚裔学生之间的隔阂,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在不断强化。年幼的奥巴马为此愤怒,但更多的时候是痛苦与迷惘。遥不可及的非洲父亲成为困顿岁月里的精神寄托。小朋友以谎言编造身为酋长之后,为自己罩上神秘的外衣,以此在同学中保留自尊。父亲终于来了,又来而复去,“我第一次意识到,甚至当他不在的时候,他那强大的形象在我的成长和生活过程中起到的支撑作用,那是一个不能辜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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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中学毕业,前往大陆继续求学,此后在芝加哥找到政治生涯的起点。他一度迷失,“瘾君子、吸毒者。那是我曾经行进的方向:那是一个年轻的、即将成年的黑人男子最终注定的不幸角色。”但始终困扰着他的仍然是身份问题。黑人!黑人!他不断被这样提醒,也不自觉地这样提醒自己。他有过一个白人女友,却发现种族问题如鸿沟,不可逾越。“我的朋友说,为什么黑人总是那么愤怒。我说这只是出于记忆。”但即使记忆被抹平,现实依旧难以面对:“所有的黑人都和我分享着内心的低语――‘你并不真正属于这里’。”
我尤为感兴趣的是,奥巴马为什么没有成为革命者,而只是一个“变革”者。他有一个真正的非洲父亲,理应比马尔科姆・X或穆罕默德・阿里更容易走上激进的脱离之路。事实上,他从来不是民权分子,也从未将自己装扮成他们中间的一员。在大多数情况下,奥巴马刻意和黑人团体保持距离,以至于杰西・杰克逊一度为此指责他(后来又道歉)。我曾将其归因于另一半的白人血统――他“不是那么黑”,以及他所受的教育。但真正的答案就在书中。
奥巴马成大后,重建了与非洲家族的纽带。父亲死后,其形象一度瓦解,变成“一个痛苦的醉鬼”、“一个谩骂妻子的丈夫”、“一个失败而孤立的官僚”。等到他终于踏上非洲的土地,到父亲的部落中寻根,听肯尼亚的奶奶讲了爷爷和爸爸的故事之后,才最终理解了他们。“我坐在两个坟墓之间哭泣了很长时间。”奥巴马动情地写道:“我的眼泪流干后,我感觉像被平静冲洗过一样。我感到那个圈终于画圆了。我知道我自己是谁了……”
一旦年轻的奥巴马认清了自己,他也便读懂了历史,找到了信仰。父亲和兄弟们的梦想逐渐清晰起来,激励他不断自问:“我们的社会是什么,怎么调和社会和自由的关系?我们怎么履行我们的责任?我们怎么把权力变成公平?将简单的感情变成爱?”
他不再有自我憎恨――自我憎恨的结果不外两种,要么走上不妥协的对抗之路,要么自我隔离,在沉默中沉沦。这世界上,大多数民族主义产生的土壤即在于此。当我们内心虚弱,对自己充满了疑问,受制于痛苦的失败和挫折,没有安全感,完全不相信未来,也就容易因此落入历史的旧辙。
《我父亲的梦想》写得非常好,即便是读中译本,奥巴马的文采也会给你留下深刻印象。在政治人物中,语言水准如此之高的,即使不是独一无二,也属凤毛鳞角――想想比尔和希拉里・克林顿两口子的自传吧。
两年来,我一直对奥巴马充满好奇,我听了他几乎所有的重要演讲,关注着不断变动的民调曲线。两个月前,他胜选的那天夜里,看到杰克逊牧师在人群中咬指甲流泪的那一瞬,我恍然以为自己也是个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