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法]布罗代尔著,刘北成、周立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一版,28.00元
随着《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法兰西的特性》、《菲
北京大学出版社新近翻译出版的《论历史》一书,收录了1944-1963年间布罗代尔发表的一系列有关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的论文与书评。除去前言和附录(法文原版没有沃勒斯坦的《布罗代尔:历史学家:“局势中的人”》,此文当系中文版译者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布罗代尔的史学思想而选录),《论历史》共有12篇文章,分属“历史的时间”、“历史学和其他人文科学”、“历史学和现时代”三大部分。细读这些文章,可以发现它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批判传统的事件史;提倡以时间的多元性为基础、强调长时段研究的史学新范式;在捍卫历史学特性的同时,鼓励历史学与其他人文科学的对话与合作。
诚如布罗代尔所言,“过去数百年的历史学几乎总是以戏剧性的‘重大事件’为中心的政治史”。在法国,对于这种史学的超越,早在1900年就起步了:先是亨利・贝尔创办的《历史综合评论》杂志,进而是1929年费弗尔和布洛赫创办的《年鉴》杂志。布罗代尔承继了这一批判传统,指出“编年史、传统历史以及兰克非常珍视的叙述史,提供给我们的有关过去和人们繁忙活动的图像往往正是如此地贫乏”。在事件的骚动背后,布罗代尔看到了“步调异常缓慢的各种文明的历史、文明深层的历史、文明结构与布局特征的历史的实在性”,以及“一种比文明史更缓慢的、几乎原地不动的历史。这就是人类与养育人类之地球的亲密关系的历史”。
面对这一历史,布罗代尔倡导建立一种以多元的时段为基础,注重长时段研究的新史学。在《论历史》一书的开篇文章《〈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及地中海世界〉前言(节选)》中,布罗代尔已提出“将历史时间分为地理时间、社会时间和个人时间”。由此,《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及地中海世界》这一布罗代尔的成名之作,在结构上也对应此种“历史时间三分法”,分为“人与其环境之关系的历史”、“社会史”和“传统的历史”(或曰“事件的历史”)三部分。而在原刊于《年鉴:经济、社会和文明》1958年第4期上的《历史学和社会科学:长时段》一文中,布罗代尔的这种多元时段理论获得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历史时间依然三分,但已改为长时段、局势和事件(有时也被称作短时段)。同时,长时段研究在这一新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着力强调,而长期趋势和结构是这种研究的两把“有用的钥匙”。长时段不仅体现为“地理制约”,也表现为文化领域内多少世纪以来“持久或残存的因素”。
布罗代尔这种新历史观中有关时间的多元性质和长时段的特殊价值的思索,是在长期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交流、对话,吸收后者的最新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为此,布罗代尔不断撰文强调此种合作的价值,收录于《论历史》一书第二部分的8篇文章,即涉及历史学与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的关系。此外,这些文章多数发表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也即1956年布罗代尔接替去世的费弗尔担任《年鉴:经济、社会和文明》杂志主编和高等研究实验学院第六部主任之后,显见是与其在制度上(尤其是借助第六部)推进历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合作之努力相呼应的。例如,发表于1960年的《人文科学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中,已对三年后正式成立的跨学科研究中心“人文之家”的架构做了设想。当然,就其本质而言,布罗代尔还是一位历史学家,故而他所提倡的跨学科合作是以捍卫历史学的特性为前提的。这一点在其论述历史学和社会学这两门仅有的“总体科学”在时间观念上的根本分歧时显现无遗。而《历史学和社会科学:长时段》中近3页篇幅(第51-54页)的相关论述,又原封不动地出现于《历史学和社会学》中(第85-88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布罗代尔对这一分歧的重视。
《论历史》中的两篇重要文章《历史学和社会科学:长时段》、《文明史:用过去解释现在》,曾由顾良先生和张慧君女士翻译收录于《资本主义论丛》中(两篇文章的译名略有不同)。但遗憾地是,这一译本删去了原文的所有注释,而且在个别段落的翻译上,也有遗漏。此次北大出版社的《论历史》弥补了上述缺憾,对于读者系统、全面地认识布罗代尔的历史观,以及这一历史观形成的社会环境、思想根源与发展历程,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也衷心期盼布罗代尔的《论历史》续集(于布罗代尔去世后的1990年出版,选编了布罗代尔1966-1983年间的一些文章)能尽早翻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