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图书出版行业者都知道,书
然而,被寄予厚望的实名申领制刚启动,广东的出版社就被打了当头一棒。按照规定,现在必须先有书再申请号,一书一号严格配对。本来这是一件好事情,但众所周知,现在图书市场形势瞬息万变,出版行业的竞争相当激烈。一些精心策划推出的书,如果不能及时上市,会严重影响经济效益。由于管理部门的原因,造成出版社有书却“难产”,实在令人遗憾。
对管理部门规范书号管理,笔者绝无意进行指责。事实上,书号制是不能废除的,为图书编号也是国际规则。然而,书号的本来意义,只是图书的一个编号而已,它不该成为稀缺资源,被管理部门垄断在手中。正常的情况应该是,只要有待出版的新书,书的内容没明显问题,都能轻松获得书号。放开书号发放,不但能让出版业更繁荣,也能让买卖书号现象彻底消失。
当然,新闻出版总署只允许出版社申领书号,有对出版物市场管理角度的考虑。因为如果出版社并没书要出版,申领了书号倒卖到社会上,会造成对出版物内容管理的失控,让低劣乃至色情、反动的书,堂而皇之地正式出版。然而笔者以为,垄断书号资源,并不能杜绝坏书的出版。因为没有书号,一些不法分子也会伪造书号出书,有关部门曾多次破获过这类案件。
某民营文化机构负责人提出,实名制更突出了书号资源的稀缺性,有可能更加抬高书号转换价格,书号还是能买到,只不过民营图书策划成本将更高。他的担忧应该说不无道理。事实上,买卖书号现象之所以会出现,不在于一些出版社唯利是图,也不在于不法分子有钱去买,而在于书号资源被高度垄断,即使是内容没有问题的书,没有书号也出不了,只能望洋兴叹。
前不久《中国青年报》曾报道,2008年底,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获奖名单在经历了15天公示之后,迟迟不能颁发,原因是部分获奖的出版物,是用假书号出版的。能够获奖的出版物,在出版上都存在障碍,不正是对书号垄断制度的抗议吗?出版总署启动了“书号实名申领制”,申领平台的建设却蜗牛速度,也显示出了书号管理的僵化。
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署长曾表示,资源分配不公造成了出版社买卖书号。但他说的资源分配不公,只是不同出版社可以获得书号数量方面的不公。而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出版社实名申领书号,它们也还是号贩子――书是由社会上的图书公司操作的。有编书、卖书能力的体制外单位,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书号,销售预期不好的书,作者则要“自费出书”,实际上也是向出版社买书号,这些资源分配不公的现象,何时才能被列入出版管理体制改革议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