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尔・亚当斯传世佳作400》
[美]安德里亚・G・斯蒂尔曼编
冯建国译,定价198元
浙江摄影出版社
2009年1月第一版
史蒂格利兹有一次对安塞尔・亚当斯说,你做照片的时候就像在做爱。的确,作为一位对后期洗印技术极其重视的“纯摄影派”大师,暗房对于亚当斯来说至少和床一样重要。亚当斯总是自己放照片。他曾经说过,他不是在“拍”照片,而是在“做”照片,“拍”这个词――在英文中是shoot或take――似乎意味着一种征服,一种占有,似乎相机是一种武器,而“做”――make――则更像是某种参与,某种合作,某种谐调和共鸣。正如1976年美国出版的摄影百科全书上所介绍的,“当你站在一幅安塞尔・亚当斯的照片前,你无法不被他那技术上的纯粹和华丽所震撼,从纯白到漆黑,那没有丝毫颗粒感的图像,具有无限丰富层次的色调”。
亚当斯成为一名摄影家纯属偶然。他1902年出生于美国旧金山一个殷实的家庭,在14岁之前,他从未想过要成为一名摄影家,他的志向是做一名职业钢琴家。但那年他由于练琴用功过度而被送到舅父家去疗养,他舅父住在风景如画的约塞米蒂国家公园,是个开照相馆的。于是他得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台相机,拍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批照片――他自己称之为“视觉日记”――约塞米蒂国家公园的“半圆顶山丘”。这次疗养改变了他一生。这之后他一直在钢琴和照相机之间犹豫不决(虽然与此同时他在这两方面的技能都在不断提升),直到1930年,他才最终决定放弃钢琴,完全投身于摄影。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总是让我们想到古典音乐的原因。它们同样都是那么庄严,清晰和气势磅礴。多年的音乐素养已经深深地渗进了他的灵魂。或许在本质上这是一回事。不过原本用来弹奏巴赫和贝多芬的手,现在被用来摆弄相机和底片了。1932年,亚当斯与他的老师兼密友,摄影家威士顿等人组成了一个名为“F64”的摄影小团体。“F64”是当时相机上最小一级的光圈,顾名思义,他们主张用很小的光圈获取较长的景深和极好的清晰度,也就是后来所谓的“纯摄影派”。为了最大限度地展现出色调微妙的多样性,亚当斯还通过自己的长期实践,创立了独特的“区域曝光法”:即在拍摄前就预先知道色调,从而决定曝光和冲洗放大的时间。
这一切都只有一个目的:拍出――不,应该说“做”出――完美的照片。亚当斯很少拍人像(即使拍了,拍出的效果也像是雕塑),而在他最重要最广为人知的作品――美国或粗犷,或壮观,或秀美的自然风光――里,几乎从未出现过“人”的身影。那里有岩石、有云、有树、有瀑布、有雪、有海,但没有人。那些照片甚至给人这样一种感觉:那里根本就不该有人。似乎任何人的痕迹的出现都会破坏整个作品的完美性。这些作品没有丝毫的烟火气,它们如此圣洁,高贵,宁静,以致于有时候你会觉得它们的拍摄者不是人,而是上帝。我怀疑,作为一个极端的完美主义者,亚当斯正是为了追求极致的完美(至少是在他眼中),才几乎完全摒弃了摄影的记录功能,而使手中的相机成为“纯粹传达美感的工具”。(就像《时代周刊》所说的,“把摄影的记录功能与美学功能分得那么清楚的,在现存的摄影家中,还没有哪位赶得上亚当斯,他那些成名的风景摄影作品和记录扯不上任何关系”。)
这样做无疑是危险的。它不仅很容易走入做作的唯美主义死胡同,更会招致许多反唯美的现代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的攻击。(最常见的一句话是:“在这个四分五裂的世界中,居然还在拍石头。”)但亚当斯似乎注定了是个上帝的宠儿。他那些精心“做”出来的照片却并不让人感到有丝毫做作,相反,它们自然得就像自然本身。而他那些被批评为“明信片风格”的风光照片也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散发出如同古典音乐般的恒久魅力。静静地凝视它,你会意识到并非随便谁都能拍出那样的照片。高超的测光和洗印技术当然必不可少,但那里面还有超越技术的别的什么东西。安塞尔・亚当斯长得有点像个卡通人物,歪鼻子(他四岁旧金山大地震时撞歪的―――那大概是他一生中惟一的一次灾难),花格子衬衫,宽边牛仔帽,他的一生只能――也只需要――用一个词来总结:那就是幸福。富裕的家庭,成功的事业,健壮的身体,他几乎没吃过什么苦头――除了对艺术的艰苦探索,而那是他自找的。所以,只有亚当斯才能拍出那样的照片。他的幸福和平静就像森林里的一块石头那样安稳。正如有人说过的,如果这个世界有造物主的话,那么他(或者她)就可能藏身于这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里。那东西可能是一阵风,一棵树,或者,一名摄影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