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汉字书法,既然是值得国人自豪的一种文化艺术――“国粹”,我们自应竭诚珍爱之、积极传承之、大力发扬光大之。虽然由于计算机的普及、电脑网络时代的到来,书法艺术仍能薪火相传、长盛不衰,但毕竟受到不小负面的影响和冲击。尤其不能不令人忧虑的是,千百年来作为文化
当然,我们不必人人都当书法家,但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写好字,尽可能把字写得端正些、清楚些、美观些,应是每个文明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所要求的吧。而要达到此目的,应如小平同志所言,必须从初等教育抓起,“从娃娃抓起”。
二
书法本是高雅艺术。在市场商品经济大潮的裹挟下,如今似乎也染上了“孔方兄”的铜臭。
哦,书法,多少心术不正者假汝之名以行,你竟也可以成为某些人实施不良图谋的手段!
――例如有建筑商为揽得某大工程的肥活儿,专求某些主管官员的“墨宝”,然后付以重金作为“润笔”。其实那些官员的字可能迹近“狗趴”,原来求字者并不稀罕他的字,而是看重他的权势。写字而获得丰厚“报酬”,使得那些被索字的官员心安理得地获取巨额贿赂。
也有人一旦当上什么“长”,立即拼命练字,到处留句题词,以宣示自己地位之不凡和显赫。惜乎其字实在过于稚拙,街谈巷议众皆笑之而自己浑然不觉,真是滑稽复可悲。
据说臭名昭著的胡长清“在位”时,他所在的南昌市处处有他的题字(词)。这位高官腐败分子倒台毙命后,满城立即掀起铲字(清除胡字)运动,一时流为笑谈,也令人感慨。我看见过胡的字。若就字论字,其实他的字还算是有些模样的。
三
笔者小时候没有练过字,写的是“自由体”。记得上世纪50年代初上大学时,学校的校刊是铅印的四开小报,我常在校刊上写点小诗小文以换点零花钱。一天我去校刊编辑室领取稿费,一位编辑(至今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吴好修)正色对我说:“樊同学,你的文章写得不错,但你的字实在写得不好看啊!”我当时脸上一阵发烧。可惜的是,我没有以此为契机,听了那位吴编辑的话,立即发奋练字;所以我的“自由体”怪字一直延写到现在。近年竟也常有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请我题词或题写书名、报头什么的,那多半是因为我“媳妇熬成婆”地混出了一点小名气。我明白得很,人家是冲“名”而来,而不是因为我的字写得好。当然,我这辈子是绝对当不了什么书法家的。
可当下书法家极多。有云:“当今自诩为书法家者,多如过江之鲫,但细检他们的书法,名至实归者却寥若晨星”(引自李存葆:《笔探风雅无穷意》)。
我私下猜想,有些人“自诩为书法家”,可能是趋利心理使然。君不见,现在有些书法家写字犹如写“人民币”。在实利的巨大诱惑和吸引下,甚至有的作家也纷纷改行当书法家了,因为“写字”比起创作来,不必夙兴夜寐、呕心沥血,而是铺纸蘸墨、大笔一挥,即可日进斗金、财源滚滚。听说有位作家在自家客厅贴出“告示”,干脆来个明码标价,让索字者按自己的腰包所及,“量钱而购”该作家的“墨宝”。又听说,某著名书画家,一个斗方的字画,最低起价为人民币5万元。啧啧!
啊,原来写字可发大财,怪不得自诩为书法家者多了去了。
但,物以稀为贵。东西一多,必滥;滥到极致,必酿成灾。书法家亦然。反正我觉得冒牌“书法家”太多,也是一件颇为恐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