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庆林委员提出废除简体字的理由有三点:1、上世纪50年代简化汉字时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性。比如爱字,繁体字里有个“心”,简化后,造成“无心之爱”。2、以前
然而,对于上述说法,笔者却有不同的看法。首先,汉字的本质是一种书写工具,它最讲求的是实用性,从甲骨文到金文、大篆,从小篆到隶书,再发展到后来的楷行草,汉字演变的过程遵循着从简从俗的规律,“废简用繁”违背了汉字发展的一般规律。其次,当年简化汉字是以民国的《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为基础,经过大批文字专家的共同努力,在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的前提下才形成了《汉字简化方案》,在简化字推广过程中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欢迎,事实证明当年推广简化字时并不“粗糙”。再次,现阶段电脑在老百姓生活中的普及率并不高,同时,在输入汉字时人们更愿意采用简体字,简体字已经深入人心,轻易废除难度巨大并且会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另外,两岸统一的保证是祖国大陆综合实力的提高和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采用恢复繁体字的方式来促使两岸统一的理由显得比较牵强。最后,2000年12月通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要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也就是说我们在推广简体字的过程中不仅没有废除繁体字,而且作为文化遗产对其进行了有效保护,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台湾地区依然使用繁体字和为其申遗而感到压力,甚至是“弃简入繁”,让每一个人都学繁体字。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简体字的推行是符合汉字发展规律的,它提高了人们生活学习工作的效率,有其存在的生命力。繁体字作为研究传统文化、丰富传统艺术的书写识别工具应当加以保护,但不能因为繁体字的这些作用而轻易废除简体字,希望我们的专家学者们别再折腾简体字,让我们共同努力将中华文化推向世界!
浙江省平湖市 袁武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