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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2009-05-1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张隽 我有话说
本报讯 5月7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征集2009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2009年5月8日―5月28日。支持项目资助范围包括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广播

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动漫游戏研发制作、广告和会展、古玩和艺术品交易、设计创意和文化旅游等八个行业。其中,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的扶持方向又分为六大类: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或体现北京特色的原创作品;版权交易平台开发应用;版权输出及出版物出口;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反盗版技术、数字印刷及复制技术的开发利用;印刷领域艺术品复制技术和工艺的开发应用。

本年度“专项资金”有三种资助方式:第一是贷款贴息。对于符合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支持重点,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银行贷款并已开始支付利息的项目,可申请贷款贴息。贴息资金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息凭证为依据,按照一定比例核定贴息金额;第二是项目补贴。对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在推动产业化发展等方面有重要引导作用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给予适量的补贴,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第三是奖励。对于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文化品牌、扩大市场规模、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项目,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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