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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翻译出版应设准入制

2009-06-0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余传诗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前不久,天津人民出版社因擅自出版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作品,侵犯了上海译文出版社享有的海明威作品中文简体字专有出版权,被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官司打赢了,但上海译文出版社却高兴不起来。社长韩卫东告诉记者,天津人

民出版社的侵权只是译文社许多热销外国文学作品频遭侵权的案例之一。新世纪以来,译文社每年花在收购版权和支付海外著作权人版税上的费用高达五六百万元。但是,由于利益驱动,加上准入门槛低,有不少并不具备外国文学专业出版能力及版权管理能力的出版社和社会机构一窝蜂地涌入这一行。他们不按常理出牌,以恶性竞争的方式排挤对手;有的则漠视版权归属,把市场上热销的外国文学作品译本拿来修修改改作为新译本推向市场。据了解,上海译文出版社一批享有专有出版权的经典文学畅销书,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等,遭受过不止五六家出版社的侵权出版;而《挪威的森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情人》等也未逃被侵权的厄运。韩社长告诉记者,在这些侵权单位中,有些还是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出版社,其中一家擅自出版《老人与海》的出版社,居然声称不知道译文社享有海明威作品的中文简体专有出版权,以为海明威的作品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表明这些出版社版权意识的淡漠,以及版权管理能力的缺失。

据了解,近年外国文学翻译出版的势头比前几年有所发展,表现在引进版权的范围扩大,出版新书的品种增加,文集、全集的出版增多,外国文学名著的新译本不断涌现。但一些外国文学图书的质量却明显下降了,特别是抄袭、变相抄袭、剽窃、一稿多家出、粗制滥造,以及侵权等现象频频发生,表面上的红红火火隐藏着深刻的危机。曾被多家媒体称为“史上最牛译者”和“全能翻译家”的李斯和龙婧是最典型的例子。前者“翻译”了涉及12种语言共计26部作品的《诺贝尔文学奖文集》;后者在2004至2007短短4年中出版了23本译作,涉及英法德等多种文字的文史哲多个领域。他们被称为外国文学翻译出版领域的“王同亿现象”。

为遏制外国文学出版领域侵权事件和粗制滥造的屡禁不绝,出版界有识之士呼吁:

一、目前市场上的翻译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由无外文编辑的出版社出版,监管部门应提高外国文学出版的准入门槛,让具备外国文学翻译出版相应资质和版权管理能力的出版机构进入这一行业。二、最近新闻出版总署评选出了具有优良信誉的一百家出版社,应将这一评选与出版社的版权保护记录挂钩。假如哪家出版社有侵权、盗版的记录,就应该取消它的优良信誉出版社的荣誉称号。三、重罚之下无“勇夫”,实行严格的惩戒制度,切实改变当前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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