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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为名誉权状告网易不日开庭

2009-07-01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韩晓东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日前,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文化批评家肖鹰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状告网易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网易立即停止侵权、公开书面道歉,并赔付名誉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法院已受理该案,定于7月7日开庭审理。

今年3月底,肖鹰以电子邮件及短信形式明确拒绝自称是“网

易记者”的网易娱乐频道某工作人员的采访请求,该工作人员虽回复短信称表示“理解”,却并不尊重肖鹰意愿,擅将这封拒绝采访的私人通信的内容制作成新闻,以“清华教授肖鹰:郭德纲才是文化流氓”为题,翌日发布在网站上,并未经肖鹰同意配发了其照片,此文吸引了众多网民关注并迅速在网上流传。肖鹰反复与该工作人员严正交涉,此文却先撤后挂,仍然长期留存于网易网页,并被大量转载,并且延伸到部分平面媒体。后网易又在“郭德纲再骂专家及宋祖德:他们弱智得让我心碎”专题报道中旧事重提,招致郭德纲二度开骂,并引来大量跟帖评论,其中多有对肖鹰人身攻击的恶语。

肖鹰遂向北京海淀法院递交讼状,起诉网易。肖鹰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宇称,依据《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被告网易作为不具备新闻采访权的普通网站,却“自行向原告采访,并编辑登载侵害原告名誉的新闻稿件,属违法行为”。其次,被告无视原告明确表明不接受采访的意愿,将原告的私人信件公开,并同时在被告网站的论坛同步开通评论,使原告遭受人身攻击、谩骂,此种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并加剧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此外,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使用其照片,侵害了其肖像权。而且,“在本案中,被告明知自己不具有新闻采访和报道的权利,仍进行联系采访和组织报道;被告为了争取其网站的点击率和知名度,故意将郭德纲力挺小沈阳的阵营和专家对大众文化现象评判的阵营对立起来,吸引读者的眼球,赚取点击率,在明知其行为会给原告带来名誉上的损害,而仍然积极为之,表明其追求贬低原告名誉的主观故意是显然的”。

肖鹰告诉读书报记者:“身为一名学院学者,做好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是本职;但是保持对大众文化、社会现象的理性关注、学术审视乃至评判,也是学院学者的社会责任。我们希望把自己的观点自由、通畅地向社会公众表达,参与社会文化建设,然而这样的愿望在现在的大众文化环境中却很难实现。一些媒体更乐意把学者、专家的意见‘打造’成公众意见‘对立面’,动辄授予‘炮轰’的帽子,以期制造娱乐争端,吸引眼球。这种舆论氛围是很不健康的。”他希望此案能引起学界、大众媒体及公众对严肃的文化批评被屡屡“娱乐化”的警惕,希望大家合力建设一种健康的文化生态。

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本案网易代理律师关于采访约请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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