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懿
我是菜农型,是属于早上起来写作的那种。我起书名一贯遵守两条规则,一是好玩,二是在七八个字里就要有悬念和故事。写幻想故事之难,难的是要把一个明明没有发生过的故事,讲得像真的发生了一样。有时为了
“我是夏壳壳”系列(《戴牙套的青蛙王子》、《爸爸变成甲虫飞走了》、《小河花妖》),彭懿/著,明天出版社2009年6月第一版,16.00元/册
●传说作家一个个都是夜猫子型,你也是一到半夜三更,就双眼放光、文思如泉涌吗?
呵呵,双眼放光……看你说的,好像作家一个个都是猫头鹰似的。不是,我恰好相反,我是菜农型,是属于早上起来写作的那种。早上几点呢?三点。三点(你一定会发出一声尖叫),许多人才睡下两三个小时吧。
你可千万不要以为我是哈欠连天,睡眼惺松,痛苦不堪地挣扎着爬起来的,我一点都不痛苦。可能是习惯了,在我的记忆里,几十年来我几乎没有一次早晨能睡到七点的。倒也不是勤奋(我这话谦虚了,我不好意思自己表扬自己,其实我是够勤奋的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从来没有一天早上晚起的)。这是因为早上,特别是黎明前的那段黑暗,是我大脑细胞最兴奋,一天当中思维最活跃的时候,这本书最好看的段落,都是我在早上写出来的。
你知道我一天中最享受的是哪一段时光吗?就是吃早饭前的那一刻。凝望着写出来的那长长的一段故事,好陶醉,就像一个菜农蹲在田间地头,在晨曦中凝视着慢慢长大的小蕃茄一样。
别看我这人早上没有半点睡意,一到晚上就不行了,昏昏欲睡。你想知道我晚上几点睡觉吗?这个,唔,还是让我保守一点秘密吧,实在是难以启齿。为什么呢,因为许多人家吃完晚饭没有两个小时,我已经进入梦乡了。所以,熟悉我的朋友,没有一个人会在晚上九点以后给我打电话。
●主人公为什么叫夏壳壳呢?
有人会给自己的作品里的人物随便起一个名字。随便到什么程度呢,我告诉你,就像到超市里买方便面一样,随便抓起一碗方便面就扔到了篮子里。
我不行。我不能忍受这种随意。
一直以来,我都固执地认为,一本书中人物的姓名不但与你所要讲述的故事有关,甚至与你为这本书确定的叙事风格有关。
举个例子来说,我曾经写过几本唯美又幻想的成人长篇小说《与幽灵擦肩而过》《半夜别开窗》。《与幽灵擦肩而过》将笔触伸入到一个现实与幻想交融的世界,讲述的是一个凄美哀婉的爱情故事,基调梦幻而沉重,所以我为书中人物起的名字都带有一种偏青的冷色调,如雪女、麦垛和冷月。《半夜别开窗》虽然题材换成了高中生的题材,但风格未变,依然还是一个美丽而伤感的故事,叙说的是一群生者的灵魂面对一个逝者灵魂拷问的故事,不过它与前面一部小说不同,它探讨的是青春的失落、迷惘与希望,所以人物的名字就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一抹青春的亮色:纸船儿、藏贝、寒椿诗。
可到了这本《戴牙套的青蛙王子》,你就不能继续为书中的人物起这类诗意的名字了,故事的情境不对了,叙事风格不对了,读者对象也不对了。主人公是一个快乐、无忧无虑、喜欢幻想而又富有冒险精神的普通小男孩,我想为他起一个既叫得响,便于流传,又好玩的名字。
有一天,当我像所有的父亲一样,在网上语重心长地教导我那远在加拿大留学的儿子如何好好学习的时候,突然发现他给自己起了一个网名叫“夏壳壳”,不由得心中一阵狂喜。你再念一遍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引人发噱的喜剧色彩?你信不信,当我念出这个名字的一刹那,我故事中小主人公的形象一下子就呼之欲出了,我看清了他的长相,听到了他说话的腔调,甚至看到他从一个老远的地方,满头大汗地朝我奔了过来:“作家作家,快写写我的故事吧――”
于是,我连一个招呼也没打,就顺手牵羊,把这个名字借来用到了我的书里。
●你一般是怎样取书名的?
我向来会起书名(看,我又在自吹自擂了,没办法,没人为我喝彩,我只好为自己喝彩),这是因为我觉得书名不仅关系到一本书的命运,还关系到书中一群人物的命运。书名起得不好,不吸引人,没人读,书就淹没在一片茫茫的书海之中了。书是死的,没有关系,但书中的那群人物是活的,你既然赋予了他们灵魂,塑造了他们的血与肉,为他们构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世界,你就有责任让他们存活下去。如果读者发现不了他们,那他们一出生就会夭折,那我不就是一个把他们扼杀在摇篮里的凶手了吗?
所以,我常常是怀着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来为一本书起书名的。
我起的书名真的是很好听,你看:《我捡到一条喷火龙》、《我把爸爸养在鱼缸里》、《我、怪物舅舅和魔塔》……
我起书名一贯遵守两条规则,一是好玩,二是在七八个字里就要有悬念和故事。
●怎样才能把一个幻想的故事讲得真实可信呢?
一个作家的魔法,就是他拥有一种把你慢慢拉进故事里去的手艺。说手艺,有的大作家脸上会露出不屑一顾的神色:什么叫手艺,我们作家又不是“磨剪子戗菜刀”的匠人!可我非要说,这真的是一门手艺,有的作家就是会讲故事,技艺超群,几句话,就让你跟随他走进一个故事里去了。
我的手艺当然还没到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我还是一个小学徒,在慢慢长进中。
但是我偷悟到了这门手艺的精髓。
所谓的精髓,就是要把一个故事讲得好听,讲得像。
好听不难,只要有悬念,就能把一个故事讲得跌宕起伏。难的是要把一个明明没有发生过的故事,讲得像真的发生了一样。
比方说,类似夏壳壳从“活了100万次的野猫女王”手里夺过水桶,把桶里的十八只癞蛤蟆在水槽上一字排开,然后他退后五步,冲着它们大叫一声“海妖三颗牙,张开你的嘴巴――”这样的情节,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可能真的发生,但是这并不妨碍你把它描述得真实可信。真实可信并不是现实性,罗伯特・麦基在《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中指出:“真实可信与所谓的现实性毫无关系。一个以决不可能存在的世界为背景的故事可能是绝对可信的。”
那么,怎样才能把一个幻想的故事讲得真实可信呢?
讲述细节,让故事符合逻辑,给予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画面感。我通常的办法是:首先,我闭上眼睛,把一个个看不见的构思变成一个个可以看得见的画面,然后,我会像电影导演一样,一遍遍地在脑海里编辑、剪接它,直到这个构思完完全全地以一部电影短片的形态呈现出来。后面的事就简单了,只要把它用文字记录下来就行了。
●你在故事里还穿插了许多格林童话,不过都不完整,有些是借用了某一个情节,有些又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这是为什么呢?
在小说中加入几篇读者耳熟能详的格林童话,是我这本书最大的一抹亮色。在我的这本书中,你至少可以找得到三篇格林童话的影子:一是《青蛙王子或铁亨利》,二是《莴苣》(又译《长发姑娘》),三是《亨舍尔和格莱特》(又译《糖果屋》)。我们对这三篇格林童话是再熟悉不过了,借用佩里・诺德曼在《儿童文学的乐趣》中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人们已经“熟悉到忘记了他们是如何知道这些故事的,忘记了他们第一次是在哪里听到这些故事的,仿佛他们生来就知道这些故事”。
虽然我说它们是三个影子,但在整个故事当中,它们可绝对不是像影子一样可有可无,绝对不是可以删除的过场戏。你一定也注意到了,我多多少少“篡改”了这些经典童话,虽然还谈不上重写,但至少是“小小”地颠覆了一下。我这样写,一方面是为了让读者觉得好笑,因为他们在认出这个童话的同时,却又发现这不是原来的那个童话了,从而制造出一种意想不到的滑稽效果,这在后现代主义小说的表现技巧上称之为“戏仿”或“滑稽模仿”。另外一方面,我是想表达我对格林童话的迷恋,我想在这部小说中唤醒我自己及读者对童话的童年记忆。席勒曾经说过一句话:“更深刻的意义蕴藏于我童年时听来的童话故事,而不是生活教我的真理。”
●你是怎么写故事的?
要把一个故事讲好,确实很难。
你要苦思冥想地想上几天,甚至几个月,但乐趣也就在此。你首先要有一个人物,然后为他设计一个激励事件,接着就是构思戏剧冲突、进展纠葛、危机、高潮和结局。每个故事各不相同,但它们还是有一个大致的公式的。一个好故事不外乎就是那么几大段:主人公听到召唤踏上征程、展开及回归。
套路归套路,你要想把一个故事讲得好听又好看,没有捷径,只能花时间精心结构一个故事。
我结构一个故事,通常会花上一个月的时间。
怎么结构呢?这时的我,更像一个伏案绘制图纸的工程师(顺便说一声,我父亲曾经在一所工学院教书,他事业的巅峰是设计制造了一台像坦克车一样的潜孔钻机,画过上千张图纸。我可能是从小耳濡目染,特别喜欢画图纸)。我会在故事有了一个初步的轮廓时,就开始在纸上画故事的结构图:先画上一根带箭头的黑线,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主线,我还会在它的上面和下面,画上几条平行的细线,作为故事的副线。接下来,我就把主线分割成十几个小段,未来的故事,就是由这十几个小故事构成的……
有时为了一本书,我会乐此不疲地画上七八张结构图。
●写作时,如果没有灵感了,你怎么办?
没有了灵感咋办?呵呵,我肯定不会去用冷水浇头,更不会去撞墙。
我去跑步。
我每天黄昏都会去长跑,跑上几公里。一边跑,我会一边接着没有写完的故事想下去,顺利的情况下,我总会冒出一串灵感的火花来。
我为什么要长跑呢?为了要有一副好的体魄,为了写小说。一直坚持长跑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写过一本名叫《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书,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我认为写作长篇小说是一种体力劳动。写文章属于脑力劳动,然而写出一本大部头来,更近于体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