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雪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中译本2008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充满强烈理想性的克里斯多福试图追寻超越人类物质的经验。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环境最恶劣的不毛之地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个人而言,我是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我觉得克里斯多福之所以“不自量力”,与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有关――他那位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从此克里斯多福未再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科莱考尔在《荒野生存》中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人性之险恶,在令人震撼的同时亦带给人感动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