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微更是个没有归属感的人,在南京时不属于“南京作家”,寄居北京时的文字
其实,“故乡感”的有无对一篇小说而言非常重要。恰恰是五四以后的现代文学让“故乡感”成为小说里的常见元素。鲁迅就是最早描写“故乡”的现代小说家,这个故乡也恰恰是那种在心头上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地方。我这里想说的是,这种突出“故乡”意象的传统在魏微他们这一代小说家笔下已经不那么受“重视”了,很多年轻小说家笔下的环境、人物,已经失去了“地域性”,就像现代化城市里的人一样,无法从衣着、口音识别他们所从何来。而魏微小说并非刻意地“补”了这个缺,因此获得很多人的好感。
“故乡”不能是抽象的悬置物,魏微抓住了它的灵魂,这就是“家”在其中的突出存在。在魏微小说里,“家”不是硬要抻到“百年”的家族,而是柴米油盐味儿十足的家庭。她的小说里,很多人物没有“肖像”,没有身份,甚至没有姓名,但都有一个“很中国”的称谓,七姑八姨的,就是拉家常。仅此一笔,就把“家庭气氛”烘托出来了。
在家庭里,魏微也有她的关注,她关注的是“家道”二字。而这种家道,通常是以某个“家庭成员”的遭遇写出人生的某种屈辱感、悲苦感、失败感。这种“调子”弥散在她的小说里,起到不容小视的“煽情”作用。
魏微也许不是一个有成套创作理论的作家,她的直感就是她的理论,她的感情就是她的“系统理论”。在写出家庭中的某种悲情的同时,她往往会把这种情绪上升到某种价值观的地步。她是典型的把感情上升为价值观的作家,是个不折不扣的“感情用事”的人。这样说的原因在于,魏微为了要传达某种特定的感情,有时会很大胆甚至很冒险地去设计人物故事,这种故事通常在价值观上容易引起某歧义性的理解。如《家道》,为了表达“家道”的不易,她忘了“政道”的守则。在《姊妹》里,两个“三娘”本是仇人,却最终因心生同情而成“姊妹”。在《大老郑的女人》里,大老郑在外成家的行为因温情体现而可原谅。她的小说里,感情和价值观常常混为一谈,在感情的包围下,很多东西被模糊了,原则被模糊,身份被模糊,甚至感情本身也被模糊。是一团意绪,剪不断,理还乱。
魏微毕竟已经离开故乡多年,她的写作本质上已不属于乡土文学,而是如鲁迅当年评黎锦明、骞先艾等人的创作一样,属于“侨寓文学”的范畴。她今后的创作还要继续,我的期望是:不要失去“故乡”这个“策源地”,也不要丧失那点弥足珍贵的“故乡感”。但同时,小说的疆域必须扩大,时代的变迁,生活的万象,特别是人间的更多悲喜,人心的更多起伏,都要落入笔端。而感情和价值观之间的那点头绪,也要慢慢地理清,但要在保持不失质感的前提下。要让“乡村、穷亲戚和爱情”能够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同时也使自己保持旺盛的创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