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所担心的问题,虽然确实存在,但在笔者看来,这绝对不会影响到教育公平、录取公平的问题。首先,从人数来看,这部分招生人数仅占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3%,数量极少。按照北大往年普招3000人左右作参考,在全国范围内,能获得校长推荐的学生也只有八九十人左右。这就像每个学校都特招几十位奥数学生、体育特长学生一样,根本不会影响到农村考生正常录取的情况。
另外,对于公众担心的监督问题、民主问题,北大也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北大会在北大招生网上对获得“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及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显然,在公示时间上,这要比浏阳公示财产的3天长的多;在公示内容上,更比此前浙江等省高考加分公示的内容更加全面。对此,我们有理由进行期待。
最后,对于校长造假、舞弊的疑虑,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可能,但是北大的努力及现有程序的正义性,还是值得公众期待的。但凡获得“校长推荐制”权力的学校,都是北大考核出来的名校,学校数量有限、学生数量有限。如果这其中出现了造假或舞弊的问题,在面试时也会遭到被淘汰的危险。而这些考生在高考时的分数还必须考到北大录取分数线以下的30分范围之内。可以看到,造假和舞弊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毕竟,“校长推荐制”还属于一个新事物。我们不能因为新事物有瑕疵而拒绝进步,更不能因为药方有副作用或阵痛而不去治病救人。在看到其现实境遇及周遭环境的同时,我们更应重其破旧立新、开创制度的意义。任何新事物都不可能在诞生之初就是完美的,但凡完备的制度也都是在长期的经验总结中臻于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