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晖先生的大作《怎么看“尊王”、“忠君”和“三纲”》(《中华读书报》2010年2月10日)在学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周思源、王也扬、张绪山三位先生撰文与之商榷,方先生最近又以《走出历史迷雾,重铸中国文化价值》一文(《中华读书报》2010年5月26日,以下简称《走出》),做出回应。这个讨论实质上与不久前关于
方先生认为,三位批评者都中了所谓“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的毒而不察,并呼吁知识分子“走出历史迷雾”,以重铸中国文化价值为使命。窃以为,方先生回避了几位学者切中要害的质疑,非但没有走出迷雾,反而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玄言妙理制造了几重迷雾,不可不辩。
迷雾之一,混淆文化的时代性。人类历史是一部由低级向高级、由野蛮向文明发展的历史,各民族创造的文化都经历过不同的时代,时代的烙印往往决定着一种文化进步与落后的性质。方先生一味强调中西文化“类”的差异,而无视其时代性的不同,这样中国传统文化所面临的时代转型问题便被淡化甚至取消了。如所周知,中国近代史是在十九世纪中叶与西方文明的碰撞并接受其影响而启其端的。冯友兰说,所谓“中西之交”,实乃“古今之异”(《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六册,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5页),宗法专制与资本主义民主二者之间不仅是民族文化之别,更存在时代的落差。近代中国的主题,是从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以建设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国家。《走出》一文认为:“民主、自由、人权和法治则是西方文化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对西方文化疾病较为有效的药方。这些西方药方并不是对中国全然无用,也不是在中国文化中完全缺乏,但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灵丹妙药。”事实上,民主的本质在于使人的尊严、价值与自由发展从少数人垄断的特权渐渐扩大成为众人不可侵犯的权利,这是任何民族都必然要经历的进步过程,也是近代以来世界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构项,为不同民族的人们所接受,很难设想一个国家能够以非民主化的途径进入现代社会。二战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赞成《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并加入联合国,联合国又陆续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公约,这意味着自由、民主、法制、人权成为了当今人类社会具有普适意义的价值观。我国政府继1997年10月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后,又于1998年10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5年10月我国颁布了第一个《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其中第一句话就是“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在2007年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郑重地肯定:“民主、自由、人权、法制”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如今,依法治国深入人心,权力制约在不断加强,民主、法治、人权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且愈益成为全国人民的普遍要求,“我们的民族正走向现代化、走向复兴,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方面。”(房宁,曾世逸:《让民主从误解中摆脱出来》,《学术探索》2007第5期)。而方先生还在竭力鼓吹“礼大于法”,宣扬伦理政治,人治模式的优越性,真令读者有不知今夕是何夕之感。
迷雾之二,以民主在近代中国遭遇挫折来论证民主之不可行。近代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的确举步维艰,尽管民主思潮风起云涌,民主运动此起彼伏,但所获有限,并在某些方面发生了畸变。最显著者即辛亥革命后的军阀混战,内乱频仍。然而,方先生将这种分裂战乱归于民主惹的祸,却是罔顾事实,颠倒是非。历史真相是:百年前的武昌起义推翻了腐朽的清王朝,原有的统治秩序一旦崩塌,新的政治机制尚未形成,各地方实力派群雄逐鹿,形成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演出了争夺国家权力的混战。军阀混战的根源,恰恰是中国古代传统政治的争天下、打天下、坐天下;军队私有、人身依附;对政治对手实行消灭那一套,正是这一套极端落后的东西,使中国堕入千百年来统一与分裂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只有真正实行民主制度,解决权力的来源和权力监督的问题,才能破解这种治乱循环。这是当年毛泽东回答黄炎培的“窑洞对”所阐述明白的道理。方先生将近代以来的政治乱象归咎为民主本身,得出民主无用的结论,进而到宗法专制的人治模式中去寻求思想资源,岂不南辕北辙!对近代中国阻难重重的民主化进程进行历史反思无疑是必要的,但如方先生这般因噎废食则并不可取。
迷雾之三,把中国传统文化中应该被时代扬弃的糟粕,如关系本位、人治代替法治、人情代替制度等当成宝贝,并要以此为基础建设未来中国。方朝晖先生所津津乐道的“贤能政治”,其具体意指似不十分明晰,大体是他所强调的“以伦理为本位、以贤能为主导和‘礼大于法’”,并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最有效的整合方式”。据笔者理解,方先生所谓“贤能政治”的核心,还是人治模式,其以“立人极”、“见贤思齐”、“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正人心而后正天下”等古老的统治术作为主要内容。在他看来,这种“贤能政治”与中国文化心理结构中的“群体主义”、“关系本位”最为契合,因而也最为有效。至于“贤能”如何选拔,方先生只说“自古以来已有大量经验,不难操作。”但笔者以为,揆古察今综观历史,“贤能”的产生仍然大成问题。汉朝以“举孝廉”选拔贤良,“举孝廉”类似于“道德评比”,钱穆先生一语破的:道德是不可比的,因而举谁为孝廉全凭当局主事者决定,弊端显而易见。魏晋改为“九品中正制”,以族望血统门阀高低为标准来选贤,与公正无关。至隋唐时改以科举取士,较此前有进步,但所选取的“贤能”至清末已不能因应世局。如此看来,所谓“贤能政治”之“贤能”从何而出,选拔是否也需要制度设计,如何能保证所选取的“贤能”不“巧言令色”、不滥用权力,方先生全都语焉不详。
方先生认为,“未来中国社会的整合之道仍将是伦理本位的、治人而不是治法的、贤能主导而不是制度主导的”,“它将不是一个缺乏自由、民主、法治和人权的社会,也不会反对后者”。意即“贤能政治”主导之下,可以将民主政治整合进来。但笔者不免心生疑惑,既然方先生的“贤能政治”以“人治模式”为核心,以精英治理为取向,则面向普罗大众、需要制度保障、以法治为根基的人权与民主何由而生。借用王也扬先生的疑问:这种“儒家式的贤能政治”要不要权力制约?要不要法治?要不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如果要的话,它与民主政治有何区别?如果不要的话,它又如何既“贤”又“能”?
平心而论,虽然方朝晖先生所设计的蓝图经不起推敲,但其所虑也并非毫无来由。历经数千年积淀而成的传统文化已渗入人们的血脉之中,其中确有些成份与现代政治、经济体制、观念和方式?格难通。在中国推进民主化进程显得尤为艰难,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其本身并非万用灵丹,完全照搬欧美的民主制度设计亦非良策。民主要在中国移植生根,必须根据既定的文化土壤做出一定调整和创新,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也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并一步步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但是,政治民主化无疑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推进民主化建设过程中,民主的基本精神准则和制度规范是不能轻易改变或放弃的。
方先生一再强调自己的观点与现实问题完全不搭界,这似乎有点“此地无银”。学人们有谁不知,从上世纪90年代的文化热以来,中国思想界在各色各样“文化主体性”的叙述背后,有一个共同的理论特征,即抗拒外部世界的主流思想潮流。这种努力会把家国引向何方?不能不令人深思。笔者特引已故中国近代史学家刘大年先生二十多年前论儒学与现代化的诗一首,从中可窥前辈学者的心境:
一钱一果互相争,现代微言未许轻。
泰斗为文呼祸本,青天传语又时行。
新儒有道推君子,老店无缘拜圣人。
我自沙滩楼下过,可怜德赛两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