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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地下组织部长”被判刑

2000-05-31 来源:光明日报 张和平 钟轩 我有话说

新华社杭州5月30日电(张和平钟轩)温州市龙湾区一审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时松受贿、介绍受贿及行贿案。法院当庭判决陈时松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30万元。

号称“地下组织部长”的陈时松现年45岁,文盲,原系瑞安市莘塍镇中村村党支部书记,市人大代表。经公诉人起诉和法庭查明:陈时松在担任瑞安市莘塍镇中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从1993年至1996年,陈时松共计受贿12.85万元。陈时松还曾多次为他人“跑官要官”,并从中介绍贿赂。陈时松有一手恶毒的政治流氓手段,即跟踪、盯梢干部,探挖他人隐私。后来他与时任瑞安市委书记的叶会巨结成“利益共同体”。1997至1998年两年中,陈时松与叶会巨沆瀣一气,帮助4名干部提职(两名副市级、两名科局级)。由此,他帮助“受益人”转给原瑞安市委书记叶会巨贿赂款3.5万元,并将截留的4.2万元用于给其他干部请客送礼。1995年底和1997年底,陈时松为谋不正当利益,还向时任瑞安市政府某负责人两次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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