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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婚姻法专家认为
2001-05-0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马兴宇 通讯员 杜志莹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30日电中国法学会今天组织婚姻法学专家座谈刚刚公布实施的新婚姻法。这些曾经参与修改婚姻法全过程的法学专家们认为,新婚姻法继承和发展了1980年的婚姻法,填补了婚姻立法的某些空白,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给婚姻家庭关系带来的新变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专家们指出,此次修改婚姻法的全过程,体现了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今年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婚姻法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集中了全民智慧,使这部法律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要求。

有的专家认为,新婚姻法重视法治与德治的结合,鲜明地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建设的方向。新婚姻法总则在重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原则的同时,增设了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体现立法宗旨的规定,在道德上具有倡导意义,在法律上具有宣言性。

有的专家指出,新婚姻法为有效遏制严重危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这部法律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包二奶”及家庭暴力等问题,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规定,增加了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规定,从立法上增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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