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5月23日,本报在A4版头条刊发了记者杨荣等采写的《“喝患者的血,我于心不忍”》一稿,该文在读者中引起较大反响,编辑部接到了一些读者电话,他们希望本报能对这个问题继续给予关注,同时也希望能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把这一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为此,本报在《新闻追踪》专栏将继续报道这一问题,也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与。
“药品销售中有许多弯弯绕!”近日,山西一位去年毕业的大学生向记者讲述了他到某药品公司求做药品经销人时了解到的药品“回扣”情况。下面是这位大学生的谈话记录:
那家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度很高的药品生产企业。我见到该企业销售经理后,他首先向我介绍了医院药品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关键人物。他说,药剂科直接负责进药,故药剂科主任及其主管的书记、院长是关键人物。药是由各科室施用的,故药品效果好坏各科室主任是关键人物。药款能不能及时回来,要看财务科的态度,故财务科主任也是关键人物。他说销售药品要和这些人打交道,必须想方设法和这些人拉上关系。说着从文件柜里拿出一份题目为“××公司销售部公关费用使用标准”的文件给我看。这份文件规定,销售药品时,可给关键人物及有关人员如下费用:
医药公司开票费22%,按规定医院只能向医药公司采购,故供给医院药品时要代医院缴开票费。
统方费0.5%,此为医院规定收费,由药剂科收纳。
回款费2%,为了避免医院有意拖欠药款,每次结款时均扣出2%给财务科,以便结款顺利。
顾问费5%,此为给药剂科或医院在采购方面有决策权的领导的回扣。
临床观察费20%,同一医院中同一产品往往有数种,而用哪一种,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施用医生。所以哪位医生开自己公司的药给病人,就给一定提成,这样可以刺激医生开药的积极性。
交际费7%,这项费用由销售人员灵活掌握,供给医院领导和医生送礼物,请吃饭和娱乐、旅游时使用。
以上费用都按药品的批发价提取。
看了这份公关费用标准后,我大吃一惊,公关费占药品批发价的56.5%。给医院如此高的费用,公司还有什么利益?更何况去年国家已将抗生素的价格下调了许多,有的高达百分之六十!
经理听了我的疑问后对我说:“不错,那次咱们公司的产品也降价了30%,但你放心,咱们依然还有很大的利润空间。这就是医院会想办法提高医用量,用量增加了,也就能回到降价前的水平了。”
经理的一句“提高医用量”不禁使我毛骨悚然。抗生素属于处方药,有一定毒副作用。如果医生为多得回扣而滥用,将会给病人造成多大危害!
最后我问经理别的公司是否也给这么多的回扣?经理说:差别不会很大。有的根据品种而定,有的还要更高。
这位大学生说,这些回扣的钱最后都要由患者出,从患者的手中拿昧心钱,于心不忍,就拒绝了这份工作。同时,他呼吁有关部门查查医药回扣歪风,使一路增高的药价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