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5月30日电“应当狠刹药品销售中给予高额回扣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的药品采购环节。”东北制药联合企业集团经销公司经理蒋志欣谈起药品销售中的不正之风,发出这样的呼吁。本报近日关于药品销售中不正之风的追踪报道,也引起沈阳一些制药企业销售人员的关注。
蒋志欣认为,像东北制药集团这样的国有大型制药企业,是药品销售中不正之风的受害者。他说,这几年有个怪现象,一些国有制药企业的质优价廉的药品很难进入医院,而一些小药厂的药品却能很顺畅地在医院销售。以东北制药总厂为例,从1990年开始生产制剂,尽管这些药品技术含量高,疗效好,价格低廉,医院却不愿使用。开始我们弄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其中的奥妙:原来医院采购我们的药品没有什么“油水”可得,而从小药厂购药有高额回扣。销售人员为了打开市场,也曾向厂领导提出,能否用回扣来促销。厂领导回答说:我们是国有企业,不能干这样的事。再说,给回扣现金怎么提?账怎么下?谁来承担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国有企业不能也不愿使用这些手段,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市场被别人占领。
蒋志欣说,为了遏制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现在一些地方采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办法,来降低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要把这件事办好,就要加大政府的监察力度。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涉及较大的利益调整,各方认识不尽一致。作为国有制药企业,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坚持抓下去,规范招标工作,规范交易行为,要一碗水端平,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药品招标采购只是解决不正之风的手段之一,还要与其他治理方式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