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下经济中的非法和犯罪势力以其独特的运作方式在全球迅速扩张,给世界经济蒙上了一层阴影。
地下经济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普遍现象,被国际社会公认为“经济黑洞”,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1998年全球地下经济规模约9万亿美元,占全球产出的23%。
地下经济活动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经济环节,可谓无所不在。从表现形态看,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被称为“灰色经济”或“影子经济”,主要是指未经工商登记、逃避纳税的个体经济,如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小贩、家居装修、私房建筑等;第二类被称为“黑色经济”,指抗税抗法的犯罪经济,包括走私、贩毒、洗钱、赌博、色情业、贩卖人口等;第三类是新型的网络犯罪,指在网上搞假公司和假投资骗取钱财等。
当前地下经济呈现几大活动特点:一是全球化。经济开放和人口流动为地下经济向外扩展提供了机遇,任何国家都无法幸免;二是职业化。地下经济极力像正常经济一样运作,按照它们的语言和规则与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周旋,从而达到争夺财富的目的;三是网络化。各国地下经济在全球日益成为一个互相联系的有机体,以集团犯罪的形式步步为营向外发展,蚕食政府的阵地和削弱国家职能;四是智能化。地下经济团伙与其他社会实体一样追求现代化和市场运作,利用先进技术进行犯罪活动,在其经营理念和手段上都有明显体现。
球地下经济逃避官方控制,本质就是挑战政府权威和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它对各国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的冲击更加多元、更加直接,并波及国际社会,危害极大。
首先,地下经济威胁宏观经济体系稳定甚至造成金融和经济危机。地下经济的增加意味着国家税收的流失,直接造成了政府财政紧张。同时,由于地下经济的存在,政府搜集的经济数据可能是不完全的,以此为基础的宏观经济计划、政策都可能被误导,破坏了正常经济秩序。
其次,地下经济参与者资助各种敌对势力对抗政府甚至引发政局动荡和内乱。地下经济参与者实际上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对他人不公和对政府仇视的基础上,而由于一些政府成员本身也与之同流合污,从而直接导致政局不稳和社会动荡。
与此同时,地下经济的发展还造成国际关系复杂化,影响和牵涉多方利益,如果处理不当,不仅给所在国造成负面的国际影响,且易成为外国以此染指该国事务甚至加以指责和干涉的借口。
一、抑制“灰色区域”。首先是改革税制,加强执法。发达国家中,加、法、德、日、意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率均超过50%,而日、英、意企业所得税总额占各自GDP都超过4%以上,这是导致地下经济膨胀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意、德、日、英减税和降低管理费用的呼声很高。其二是防范和打击偷、逃税。美国目前就一方面用高科技手段对付高科技犯罪,加强本国的电子执法系统,促进电子商务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则推动立法,规定被确认的“逃税天堂”必须向政府申报支出,并且要求为其服务的银行认真履行作为中介机构的职责。
二、重在扫黑。一方面向贩毒开战,东南亚国家在这方面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如通过改变毒品地带的种植结构,扶持正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是打击洗钱。由于现金是洗钱的一个主要交易方式,因此,控制流通中的现金流量是控制地下经济的一个有效途径。例如,在加拿大,由于面额1000加元的大钞常常被用于洗钱,所以政府决定让其退出流通。
三、加强国际合作。包括:双边合作,如美国和哥伦比亚两国的联合剿毒行动等;区域合作,西方八国集团去年7月聚首日本,发布了关于洗钱行为的报告,要求全球所有金融中心积极合作打击洗钱犯罪;国际机构合作,联合国不久前签署了《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强调各国联合打击洗钱、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活动;加强各国司法和警方合作,简化起诉和引渡程序;打击贩卖人口和偷运移民等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