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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幼儿园将取消赞助费

2001-07-31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陈世昌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从今天召开的《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将取消学前教育机构的赞助费。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实行成本核算制度,学前教育机构依据成本测算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实行优质优价,进入条件好,水平高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儿童将多交费。

目前,北京市学前教育机构收取赞助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主要原因是目前学前教育机构执行的收费标准低于办园成本,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收取赞助费以补充经费的不足。赞助费收取数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收费成本核算制度施行后,将根据各类园所不同的成本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来选择幼儿园。

据悉,《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学前教育法规。该条例还对社会力量办学、学龄前儿童开展施教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以及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学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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