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今年1至5月,我国共出口猪、牛、禽肉及水产品83.3吨,货值12.79亿美元。我国肉类及水产品已出口到美国、欧盟等40个国家和地区。
为积极促进我国肉类及水产品的出口,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各级质检部门从源头抓起,及时了解和掌握供宰杀动物的来源和健康状况,严格把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关,决不允许将没有经过产地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动物用于屠宰加工出口。在加强对出口肉类加工厂管理方面,各级质检部门分别组织力量对加工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那些管理不善、卫生条件差、不能保证出口肉安全卫生的加工厂一律取消其出口供货资格。
此外,各级质检部门还认真执行出口加工厂派驻兽医制度,保证了所有出口肉类产品都在驻厂兽医的监督之下生产加工。同时,质检部门做到对企业的宰前宰后检验检疫、卫生质量控制的指标和监督管理,并做到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文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