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有关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日前分别对“阳信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去年12月12日,河北省孟村县一些群众受人煽动前往山东省阳信县游行。阳信县有关领导决策不当,在处置中发生冲突,造成6人死亡,32人受伤。对这一事件,本社前曾报道。
有关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日前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阳信县县委副书记吕耀珍、公安局局长王天河、公安局副局长吴保利,刑警队教导员王秀东,孟村县县长韩恩来、县委副书记张洪基,以及煽动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的孟村县村民冯元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滨州市委副书记贾崇福、市公安局局长王兴发,阳信县委书记刘成文、县长王力,孟村县委书记赵国权等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