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是上帝”这句商业活动中的口号,被有些患者简单地套用过来,认为医疗活动中也应“患者是上帝”。这种舆论误导造成了部分患者的心理偏差,成为近日频发的医疗纠纷潜在导火索,严重危害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我们有必要追问,患者真的是“上帝”吗?我们是否应该对医患关系重新定位呢?我们是否应该对医事活动的特殊性加深认识?
其一,就医疗工作而言:尽管临床治疗水平不断提高,但许多病例目前仍是无法根治的。白血病就是一例,完全康复在目前只是奢望,而对医生行刺的湖南患者却认为,我花了钱,你却未达预期目标;其二,就医患双方的个体因素看:作为医方,除去极个别医德败坏、严重失职的人员外,大多数人能以救死扶伤为己任,但他们主观上的全力以赴同样受客观的局限。与此同时,每一个患者身体和心理的个体差异,也必然影响每次治疗的效果,医疗救助是绝对无法像商品的标准化生产一样。这一切因素,都决定了医疗工作随时包含潜在的损伤性、风险性,所以在医患关系建立之初,它本身就无法像商业活动中的买卖双方那样,在医患之间构成合同般的利益关系;而一旦出现问题,通常的金钱赔偿也难以弥补医患双方可能遭受的巨大的精神伤害。
在这样的关系中,不可否认,医院通常是一个强大的专家集合体,患者则往往属于特殊的弱势人群。患者需要的不是普通消费活动中的服务,而是高水平的医疗救助,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也正因如此,当我们认识到医事活动的特殊风险性之后,要想尽可能得到最好的治疗效果,和谐的医患关系不可或缺。患者就要认识到在享有“知情同意权”的同时,也应知道,他们不是“上帝”。这还意味着对病患现实的正确认识,对医务人员的信任,理解与尊重,因为他们,也同样享有人的尊严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