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斯(左)与陈文琦结成了针对英特尔的抵抗联盟
9月7日,英特尔公司向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指控威盛P4X266芯片组侵犯英特尔五项专利。威盛电子马上作出反应,指出英特尔所生产的奔腾4处理器产品及奔腾4兼容的845系统芯片组,侵犯威盛所拥有的专利,并于9月10日分别在我国台湾及美国两地法院对英特尔提起刑事及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赔偿与禁制令。自1999年对簿公堂之后,全球芯片巨头英特尔和威盛电子再次走上了法庭。
奔腾4是英特尔今年重点推出的拳头产品,但由于与之兼容的产品没有及时跟上,到目前为止,奔腾4还不能很好地发挥性能,业内人士甚至一直在提醒用户,选购奔腾4时应慎重考虑。而此前与奔腾4搭配的Ram bu s内存又因价格高昂让众多用户退避三舍。而威盛推出的P4X266芯片组,打破了奔腾4与Ram bu s内存的“捆绑”,使以前与奔腾4不兼容的高速内存走出了英特尔的束缚。
不过,随即而来的是英特尔对威盛生产的芯片组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因为英特尔认为,威盛并没有得到英特尔的授权,其销售的产品有侵权之嫌。
但威盛电子并不这么认为。9月12日,在专门为诉讼一事举行的记者会上,威盛电子总经理陈文琦一再强调:“我们并没有做错什么”。原来,威盛在1999年收购了拥有英特尔授权的S3公司,从而拥有了英特尔的间接授权。不过,英特尔与S3公司的授权协议今年就将到期,但即便如此,陈文琦还是表示对授权问题非常有信心。
英特尔和威盛可谓是冤家路窄。早在1999年6月,英特尔就曾控诉威盛在PC133架构方面有侵权行为。这宗法律纠纷最后以庭外和解而告终,但由威盛主导的PC133成为市场主流。在这次事件中,威盛可以说已经在芯片组大获全胜。
显然,英特尔不愿让历史重演。事实上,英特尔之所以不愿给威盛授权,并再次起诉威盛,关键就在于威盛的强大。最近两年,在CPU方面,英特尔遇到了AMD公司的强有力挑战,现在在芯片组方面,威盛又拥有了40%的全球市场。陈文琦自豪地说,威盛的P4X266比英特尔生产的芯片性能要好,并且价格还要便宜,这对英特尔的威胁就不可忽视。而9月12日在京举行的威盛科技论坛上,AMD总裁桑德斯与陈文琦坐在一起与媒体进行交流,这也似乎在向英特尔传递着一个挑战信号。除此之外,威盛通过收购并购Cy r ix、IDT两家CPU公司,又开始进军CPU市场了。在北京,通往中关村的白颐路上,威盛“中国芯”的广告牌比比皆是。对于这样一个有野心的厂商,英特尔不能不防。为制衡威盛,在我国台湾,英特尔将奔腾4芯片组的授权给了扬智(ALI)和矽统科技(SIS)。
同样,威盛反诉英特尔也不是简单的侵权问题。当记者问及“如果英特尔不起诉威盛的话,威盛会不会起诉英特尔”时,陈文琦委婉地表示了希望和平共处的低姿态。可以说,威盛反诉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做法,如果威盛奔腾4芯片组不能上市,那威盛将失去在奔腾4时代的机会,多年来苦心经营的市场份额也会成为泡影。
英特尔与威盛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法律问题,最终只能等待法院的裁决。不过双方的做法已经在市场上给对方造成了压力,因此双方的争端火药味甚浓。据威盛方面称,英特尔在今年台北国际计算机展中,甚至指使公关公司破坏威盛用于宣传用的气球,而威盛也正是就这一事件对英特尔提起刑事诉讼的。陈文琦甚至斥责英特尔在搞“科技强权”、“科技殖民地”。
相对来说,英特尔表现得比较平静。在香港负责此事的英特尔亚太区新闻发言人Jo s ie Tay lo r没有对威盛发表评论,但她指出:“英特尔每年都要花几千万美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股东利益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她表示,英特尔有信心赢得官司。
不过,虽然威盛对英特尔的诉讼反应强烈,但陈文琦还是反复表示“和为贵”,希望能够和平共处,共同开拓市场。陈文琦表示不会因为诉讼而改变市场方向,威盛也不会完全走与AMD合作的道路——毕竟威盛暂时还离不开英特尔。并且,在短期内,诉讼的负面影响对威盛更大——1999年打官司时,威盛的股价就出现过暴跌。英特尔也不必跟威盛完全决裂。Jo s ie Tay lo r说:“英特尔一贯考虑用适当的价值交换来进行授权,一贯坚持最广泛地与业界合作。”英特尔也不会因为诉讼改变市场计划,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奔腾4增长最快的市场。
事实上,诚如陈文琦所说,威盛芯片组的推广也有利于英特尔奔腾4处理器的推广,两个“老冤家”到最后再如上次那样最终和解,也不是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