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0月2日电上海卫生系统近日召开提高收费透明度的有关会议,要求市级医院在今年年底前、区县级医院在2002年年底前基本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健全医疗监督、约束机制。
所谓“住院费用一日清”,是指医疗单位在病人住院期间,必须对每位病人每天发生的各项住院医疗费用,提供查询或者明细账单等服务工作,以便病人及时了解住院费用的发生情况,对医疗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随着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和个人医疗账户的建立,医疗费用直接与患者的经济利益挂钩,患者对收费问题知情权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上海市卫生局和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