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论述反腐败这个老百姓都关心的重大问题时,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怎么认识和理解这个问题呢?
李玉赋:腐败与反腐败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条轨迹,它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和矛盾聚焦于此,使人们从这个横断面观察到社会的盛衰更替。历史证明,“官贪则政危,官廉则政举”,惩贪兴廉,整肃吏治,是国家兴亡之所系。那么,怎么来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呢?经历了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凡是比较集中且反复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必有其滋生发展的深层次动因。因此,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按照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要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务必取得新的进展。
记者:这个思考是很深刻的。由此可见,应该使大家都认识到从源头上反腐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您能不能给读者谈谈呢?
李玉赋:其一,反腐败抓源头是中央确定的重要指导方针。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反腐败斗争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的重要指导方针。这对于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证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稳步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二,要看到这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必然趋势。人们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总是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反腐败斗争发展的特殊规律也是从治标入手,进而提出治本的任务,通过标本兼治、渐次推进多个回合的较量,最终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所以,不断加大抓源头的力度,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志。
其三,要看到这是反腐败斗争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反腐败抓源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体制创新和法律的完善,为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和政治保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适应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完善国家公务人员的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四,还要看到反腐败抓源头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手段。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使腐败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越来越复杂多变,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综合性、整体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一种腐败现象的治理,往往需要多方位展开,各种措施综合运用才能奏效。特别是在腐败问题发生的复杂原因中,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深层次因素带有根本性,只有抓住这个根本问题,通过改革创新,才能减少违纪违法发生的机率,降低反腐败的成本,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三国志》上讲:“扬汤止沸,弗如灭火去薪”。抓源头,就是用釜底抽薪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这带有根本性。
记者: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李玉赋: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消极腐败问题,反腐败斗争已经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已经与所属的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各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基本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成效显著,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不断深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稳步发展,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推行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工作逐步展开。这些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实施,既有助于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又为深化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动力。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加大力度,乘势而进,不失时机地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记者: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应着力从哪些方面下功夫呢?
李玉赋:一要找准政治与经济的结合点,把源头治理腐败的任务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保证改革和发展各项重大决策、措施的落实。坚持这样做,就能更好地贯彻和体现党中央关于使反腐败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同步推进的战略意图。
二要依靠党委、政府统一抓,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组织落实下,各项抓源头工作协调动作,通过交互作用形成合力。业务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结合职能和业务特点,找准部门和行业的源头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勇于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对策和方法。要扭住新旧体制转换中权力运行方面易出现失控的薄弱环节,重点从权、钱、人这三个关键环节切入,不断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加快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要注意将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结合起来,重在建立并形成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使从严治党的途径和成效,更多地体现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上。还要注意通过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建立相应的利益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以此调整和匡正行为取向。
四要综合运用治标与治本这两手来遏制腐败。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腐败结果的治理,从严惩治已经出现的腐败现象,遏制其蔓延的势头,努力将腐败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要强化对腐败源头的治理,充分运用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和纪律等手段进行综合整治。既要对已经出现的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又要着眼于全局和长远,进行通盘谋划和系统改造,以收到标本兼治的整体效应。
五要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把工作思路由单纯地亡羊补牢调整到着力未雨绸缪上来,着眼教育,立足防范,见微知著,关口前移。要加快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既要坚持“以德治权”、“以权制权”,更要注重“以法制权”。这是抓源头的一个重要理念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