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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互相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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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0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陈光曼 范 又 通讯员 谭少容 梁铭之 我有话说

编者按

最近,党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纲要》强调:“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医疗从业人员和他们的服务对象——患者休戚相关,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战胜疾病。近些年来,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医患关系发生了一系列复杂的变化,医患纠纷屡屡发生。这一情况已引起社会各界的严重关注。

医患纠纷的解决,需要医务工作者和患者作出共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在本报为此所召开的系列座谈会上,各界人士纷纷发表意见,既分析了医患纠纷增多的原因,也提出了处理医患纠纷的积极建议。本报今起推出系列通讯,期望能够进一步加深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同时对提高医务界职业道德水准和广大患者公民道德水准起到促进作用。

本来,医院是“救死扶伤”的机构,医务工作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医护人员历来被广大群众称为“白衣天使”、“健康的保护神”。可是近几年来,医患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医患纠纷10年中竟增长了10倍。患者到消协投诉,到卫生行政机关申诉,以致到法院起诉,这类事屡见不鲜。原因何在?

医患之间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同步

离休干部殷毅直言不讳:医患纠纷增多,是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的反映,是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是改革开放后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进步,提出依法治国,患者逐步意识到可以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对医疗效果不满时,部分患者敢向医院讨说法了。

王北京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纪委书记。他说,病人的法律意识在增强,而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却相对弱化,缺少对有关法规的学习和掌握,这种不平衡、不同步,导致双方在权利与义务问题上发生冲突。

患者知情权同意权没有得到尊重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列举60多起OK镜伤害投诉案为例,指出为青少年配镜的医疗单位对OK镜的治疗作用进行了夸大不实宣传,未告知配用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他说,由于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被忽视,今年以来,福建省曾发生多起患者在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被医生擅自切除体内器官的事件。

病人对医院期望值太高

王北京说,病人及其家属对疾病的诊疗效果抱有不正确的认识,期望值太高,朴素地认为病人只要走进医院,就能治好疾病,而不应有任何不良后果。一旦不良后果发生,感情上就难以接受,便简单地认为是医疗事故。

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郑雪倩说,由于医疗科学技术水平的局限性,至今仍有许多疾病是不可认知的,但是很多患者对此缺少了解,对医疗的期望值过高。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病人更关心医疗费用

年近70的退休科研人员尹书起认为,医院收费缺乏透明度,有人乘机乱收费,是诱发医疗纠纷的又一原因。为此,他与一家医院发生了纠纷,已经奔波3年。3年前,他的妻子因病在一家大医院住院15天,出院时被告知住院费总金额为30620多元。当家属提出要查账后,出院处打印的单据变为25100多元,而这2万多元也存在多处疑点。为此他们要求医院提供每日费用清单,遭到拒绝,以至住院费至今未能结算,预付的1万元住院押金一直无法报销。

医德医风不能令人满意

新闻工作者郭晓虹说,很多情况下,医疗效果并不取决于医术的高低,而是取决于医生的职业道德。今年7月,她80高龄的老父亲因跌倒造成骨折,到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求治。接诊医生说,对这么大年纪的人没有什么好的治疗办法,建议她放弃治疗,让老人回家养着。作为女儿,她怎能接受这一建议?后来她把父亲送到另一家三级乙等医院,两个多月后父亲伤愈出院。从医院等级上看,前者高于后者,但后者的医疗效果却优于前者,这使郭晓虹感到,医生的职业道德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王北京指出,一些医务人员自身存在问题,例如:对待病人缺少应有的礼貌、热情、耐心,不注意语言表达方式,这很容易引起病人的不满情绪。

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副会长于宗河认为,当前医患矛盾尖锐,医疗卫生经济政策不合理是深层次的根源。他说,医患矛盾的焦点实际上是钱的问题。国家需要减少医疗费用,病人想少花钱看好病,而医院的生存、发展和医务人员收入,90%以上靠医院自己挣。当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尚未建立起来,正在建立中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也只能覆盖几千万人,80%—90%的患者仍需自费,医患之间缺乏缓冲地带,一旦生病负担就很重,成为医患矛盾加剧的重要因素。此外,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因为构架不完善,不能发挥整体效应,人们生了病都到大医院看,致使大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没有时间和精力向病人作详细解释,也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顾问彭瑞骢说,近些年,由于对医院补偿不足,政策上开了一些允许医院增加收入的口子,其结果是扭曲了医疗行为,加深了患者对医院的不满。

关于医疗纠纷的成因还有很多,被访者列举:个别病人恶意敲诈医院,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有人专门靠挑唆病人和医院打官司从中获得好处;一些媒体对医患纠纷进行不恰当的渲染,不仅严重伤害了广大医务人员的感情,也疏远了医患双方的关系。

医患纠纷最终会损害病人利益

作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服务管理处处长,赵明刚接触了大量案例。他说,医患关系是特殊的消费关系,医疗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目前,医患关系的紧张已经制约了医务人员对高风险疾病的治疗。

郑雪倩说,因为医患矛盾突出,有的医生一接触病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医治病人,而是病人可能会告我,于是便想法不让病人挑毛病,本来可以积极抢救的病人,为了保险起见,不积极去抢救,而按常规处理,可做可不做的手术就不做,这样病人就可能失去抢救的机会。

中国医学法学会副会长吴崇其指出,医护人员的权益及生命安全必须得到保障,否则一些人就会产生“惹不起躲得起”的想法,于是就采取医疗自我保护。一旦出现医疗自我保护,最终影响的是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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