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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守法公民

2001-11-13 来源:光明日报 廖生芜 我有话说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令,是一个公民起码的行为准则。因此,《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守法”列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之一。

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中国古代只有臣民而无公民。“公民”是社会进步的象征,是制度文明的产物,“公民”这个称谓本身就具有法律意义,蕴涵着法律所赋予的诸多权利、义务和道德要求。从完整的意义上讲,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法令,不仅是公民的法律义务,也是公民的一项道德义务。不守法,就不能成为国家的合格公民。

公民的守法意识,就是依照法律或法律精神来决定和约束自己行为的意识。守法既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令,还包括知法、懂法、用法、护法等各个方面。具体说来,就是要了解国家所颁布的与公民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及各种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令,通晓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明白法律的基本程序和实体规定,在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运用法律来实现自己的诉求;同时,以法律和法律精神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明辨是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只有每个公民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我们才能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把守法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公民道德建设的迫切需要。在我国,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形式体现出来的人民意志。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构成了整个社会基本秩序的框架。从微观上讲,一个公民将法律这种外在的具有强制力的要求变为内在的自觉要求,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是其在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成就事业的必然要求;从宏观上说,所有公民都自觉守法,是保证国家有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根本前提。

经济建设是我们一切工作的中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公民参与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WTO的各项协议和规则要在中国实行,我国公民也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际经济交流和竞争中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不守法,没有规则意识,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从何而来?不守法,没有规则意识,就不可能赢得信任、赢得尊重、赢得竞争。我们要站在时代的高度,充分认识守法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守法的自觉性。

在强化法治观念方面,我们还面临着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们要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四五”普法为契机,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大力加强法制教育,深入宣传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法令,使法律意识、法律精神深入人心,并内化为公民的道德素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努力把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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