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为适应入世后我国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入世后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座谈。
与会者指出,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以带有强制性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组织。入世后,严格遵守及执行协议所规定的规则,是我国承诺及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遵守、执行这些规则最重要的和最后的保障。同时,实施协议所规定的司法审查,也是协议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
专家们认为,入世所产生的影响并非仅限于案件类型的变化和案件数量的增加,更可能对法院的审判方式、审判机制、审判水平甚至司法观念产生影响。在这方面我们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审判人员的思想观念还不能与入世所赋予其的责任相适应;审判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入世后的要求相适应;审判人员对WTO规则缺乏系统学习和了解,将会影响入世后相关案件的审理。
与会专家、学者向司法机关建议说,面对入世的新课题,执法人员要树立“民主、透明、公正、高效”的现代司法理念,改变在审判人员当中的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性作法,切实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要推进公开审判制度,从开庭审判公开到裁判文书公开,增强司法审判透明度;要加强对审判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