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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全面合作

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2001-11-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本报沈阳11月21日电辽宁省教育厅和中科院沈阳分院今天签定了合作协议书,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此举将推进“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加强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科教合作和人才培养,把校所间的随机合作行为变为有组织的规范行为,实现对辽宁省已有教育、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发挥为地方经济服务的整体优势。

辽宁省现有61所普通高校,校内有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近几年来,辽宁省高校科技工作有较大进展,仅去年就有科技项目6300余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863高新技术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科院沈阳分院系统有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000多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1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171人,也拥有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后,辽宁省教育厅和中科院沈阳分院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创造一切可能条件,推进辽宁省各高校和中科院沈阳分院各研究所之间的全面合作,内容包括:

——共同组织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和承担地方重大综合性攻关项目;共同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并共同研究解决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共同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共同提高在国家和地方科技攻关中的综合实力,解决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难题。

——充分利用双方现有资源,在大型仪器设备、图书情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各级各类开放实验室等方面,互相提供方便条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科研能力和研究生培养水平。

——在人才培养方面,辽宁省教育厅为中科院沈阳分院各研究所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提供帮助,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沈阳分院各所的招生数量和录取条件,推荐免试录取研究生;沈阳分院系统各所为省属高校定向培养师资,为高校研究生实习实验提供便利。

——加强双方人才资源交流与合作,鼓励沈阳分院各所研究人员到高校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为本、专科生开设课程或不定期作学术报告;鼓励高校教师到研究所兼任研究员,承担部分科研或教学工作;在相同学科中鼓励双方研究生导师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

——双方为互派高级访问学者提供便利。

——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

——共建产学研一体化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渠道。

此外,双方还将在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为使合作取得实效,辽宁省教育厅和中科院沈阳分院建立校所长联席会议制度,对关系到研究所和高校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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